第24章 打死這個混蛋玩意兒(1 / 2)
時間回到今天早上,芝山鄉的小村莊,鄭宇一大早上就來找老爺子,「爸,今天我不想去放羊了,英子找我跟她上青門橋趕集」英子是林沂未來的舅媽,父母包辦的婚姻,此時二人才剛「相了門戶」,還沒「會親友」定親,不過兩個少年人倒是彼此看對眼了,平日裡如膠似漆的。
林沂姥爺一聽兒子要去陪未來兒媳婦趕集去,這得支持啊。就答應了下來。
「行,去吧,正好今天我沒別的事,我放羊去。」說著還從兜裡掏出了五十塊錢,讓兒子給姑娘賣點啥。
鄭宇此時卻扭捏的道「能再給我五十麼,英子想要買雙皮鞋」。
林沂姥爺雖然覺著去趕趟集就要花一百塊有點多了,可是誰讓是未來兒媳婦想要買鞋呢,該給還得給,又扌莫了扌莫口袋發現隻剩十來塊錢了。
於是下炕半踩著鞋來到了櫃子前麵。
自己在櫃子裡放了兩千塊錢,是給家裡備著應急的,其他的錢都存在合作社了吃利息。從櫃子上麵的茶盤底下掏出鑰匙,開了櫃門一扌莫,心裡卻是咯噔一下。
錢咋沒了,不是找了賊吧。剛有這個念頭卻是從櫃子裡翻出了包錢的手絹和一張信紙,打眼一看,卻是心裡一驚,連忙喊「鄭宇,趕緊去前街你二姐家看看,你二姐和小一在家呢沒?小賣店也看一眼」
接著問林沂姥姥「淑琴啥時候來的,我咋沒看到?」老太太一想說道「二丫頭這兩天也沒來啊,還是大前天早上來的呢,幫我壓了一缸水,說小一要喝小米粥,裝兩碗小米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