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案件原委(1 / 2)
李信這時隻好站了出來,不過卻對張沖說道:
「二伯,在說我的猜測之前,能讓我先看看剛剛的那封信麼?」
「因為這些很可能讓我的猜測更加準確,更加接近真相。」
張沖看著李信一副嚴肅的模樣,也不在跟二狗子玩笑,隨後拿起桌子上的信件遞給了李信。
剛剛捕快說的兩個線索中,第一個隻能算是一個消息,第二個才是實實在在真正的證據。
等接過信件,李信卻隻看到了上麵隻有一行字而已乾乾淨淨。
除此之外既沒有稱呼也沒有落款。
隻見上麵寫著
「如果不想當年你逃荒路上,在破廟殺人的事兒揭發出來那就去準備好足夠的錢吧。」
等李信看完信件之後,結合他這幾天親身體驗的經過,隻是沉默思考了片刻,就對張沖說道:
「二伯,我已經猜出了誰是凶手,他的殺人方法,以及殺人動機我都知道了。」
為了避免給張沖表現自己太自大,隨後又加了一句。
「最少在我的推測中,所有的一切都是說的通的,而且我也還有證據來證明凶手的身份。」
張沖聽到李信如此肯定的說辭,立刻正襟危坐起來,並拿出紙筆對著李信說道:
「你慢慢說,我記下來,如果你真的破了這件案子,我一定去給你求賞。」
李信見張沖一副嚴陣以待的樣子,二狗子也睜大眼睛盯著自己,也不在多糾結其他的,直接說道:
「這幾起殺人事件,其實就是一起案子,在整個案件中,死了三個人。」
「他們分別是,陳掌櫃、馬老板、還有馬夫人。」
說道這兒,二狗子直接反問道:
「啊?不對啊,陳掌櫃和馬老板沒什麼說的,另一個死了不是馬夫人的替死鬼麼?」
李信聽後不急不緩的繼續說道:
「不,那個人就是馬夫人,原因後麵我會在解釋。我們先梳理一下我和二狗的時間線。」
六月初六,傍晚下了一場急雨。
就在那天,我和二狗子,在村外的橋下發現了一個人頭。
而六月初七,也就是第二天。
二伯帶我們去買衣服時,見到了陳掌櫃,那時她還活著。可是等我們離開後,巡邏一圈兒,回到衙門的時候接到了報案,陳掌櫃已經死了,這時大概是申時。
六月初八,早上去找馬老板時,發現他死在了客廳,毒藥在陳掌櫃的店鋪發現。而前一天,我們去調查他的時候,除了一批布匹的來源有問題之外,其他一切正常。
同一天下午,衙門接到報案,發現了一具無頭死屍。
當天通過陳掌櫃測量的身材記錄對比,我們確認死者不是馬夫人,而是馬夫人找來的替死鬼。
之後認定馬夫人很可能已經逃跑出城。
「這就是全部死者的發現時間,但這不一定是案件的發生時間。」
「並且在調查中還有幾個矛。比如,據馬老板所說,他是和陳掌櫃正常的談完了布匹生意的,而驗屍也確定了陳掌櫃死亡時間就是馬老板走後不久。」
「還有,馬夫人的身材尺寸和陳掌櫃在衣店的記錄不一樣,並且這份記錄也確實是陳掌櫃親筆寫的,不是別人冒充的。」
「以及最後,送飯的夥計在未正時見過了陳掌櫃,不過在他的說法裡,當時陳掌櫃就已經死了,並且是死在了裁衣間裡,而報案時陳掌櫃是死在了客廳。」
「這些都矛盾了,不是麼?」
「我們不防假設一下,正午,也就是買衣服的時候,我們見到的陳掌櫃和後來馬老板見到的陳掌櫃,並不是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