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教育學原理(1 / 2)
教育學的概念:
教育學含義:通過對教育現象和教育問題的研究,揭示教育規律,指導教育實踐,探討教育藝術和教育的一門科學。
教育學研究對象:有價值的,能夠引起社會普遍關注的教育問題和教育現象。
研究任務:描述教育問題和現象,揭示教育規律,指導教育實踐,探討教育價值觀念與教育藝術。
教育規律:教育內部諸因素之間,教育與其他事物之間本質的聯係,以及教育發展變化的必然趨勢。
教育價值觀念:人們在建構和參與教育活動時,會自覺或不自覺地把自己對生活的理解與態度,以及對人生意義與社會理想的選擇和追求作為出發點,形成教育價值觀念,引領和規範人的發展和教育。
教育藝術:教育者有自己的經歷、人生體驗、教育風格,受教育者也有自己的現實基礎和主觀意思,而且他們的成長還要經過自身的建構和努力。教育活動應是充滿靈性、情感,自由創造的活動。
元教育學
元教育學是有關教育學自身的反思研究結果形成的教育學元理論,即關於教育學學科自身的知識體係。如關於教育學研究對象的認識,邏輯起點的認識,教育學理論與實踐關係的認識,教育學者社會責任的認識,教育學知識結構的認識等。當代教育學發展的一個重要特征就是極大地提高了教育學者的理論自覺性。
教育學的價值
1教育學的理論價值
(1)反思日常教育經驗。人們關於教育的認識,大致有兩種基本形式:一種是習俗的形式,即人們對日常教育生活的態度、看法、評價或信念,它們構成了日常教育經驗:另一種是科學的形式,就是我們所說的「教育學」理論。從現實來看,這兩種教育形式都是存在的,它們共同構成了教育生活的認識論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