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誰是凶手?(1 / 2)
審問之前,李三思做了一些準備。
他向周管家要了一間密室,一張長桌,一盞茶水,兩把椅子,以及一個大號的燈燭。
燈燭被一個深色的燈罩蓋住,讓光線更加集中。
周管家有些不解,「不去大堂審問嗎?」
大魏朝審案,一般都在大堂,兩邊站滿兵吏,外門擠滿吃瓜群眾。
熱鬧的很。
這位執筆人的木組新兵卻反其道而行之,專挑了間密室來審問疑犯,實在有夠奇怪。
李三思搖搖頭,「想要嫌犯說出真相,第一件事先要擊潰對方的心理防線在下曾做過實驗,在沉悶且昏暗的環境下,最容易讓一個人產生心理壓力。」
「實驗?」
周管家不明覺厲,繼續問道,「那這燈燭是怎麼回事?還要這麼大的,難道跟審問也有關係?」
「沒錯!」
李三思感覺自己現在就是個有槓刑警,代入感極強,「當疑犯感覺到了壓力,心神逐漸緊繃的時候,再給他強光刺激,便能勾起他內心最深的恐懼和孤獨感,驚慌心悸之下,再問他什麼,往往都會如實招待。」
「而且強光照射下,嫌犯臉上的任何表情變化也都能輕鬆觀察到,可以讓我們隨時掌控嫌犯的心理,對破案也有很大的幫助。」
這都是前世港片裡警察審問犯人的老套路,如今活學活用,拿到這裡來裝個逼。
感覺還不錯。
「此等審問方式,周某聞所未聞,不愧是執筆人。」
周管家滿臉敬佩。
隨後指了指長桌上的那一盞茶水,「這盞茶,是不是等到嫌犯被嚇到精神恍惚時,潑在他的臉上,讓他瞬間清醒用的。」
「這個嘛」
李三思笑著搖搖頭,端起茶水細飲了一口,順便解釋道:「我估計這場審問將會持續很久,擔心會口渴,所以提前準備了一盞茶潤喉,周管家若是打算在密室旁聽,不妨也去準備一盞茶水。」
「這」
周管家滿臉錯愕,有些無語。
冷長空全程旁觀,望向李三思的眼中有一種「你果然沒讓我失望」的意思。
他表麵不動聲色,心中默默記下這些審問要點。
準備日後也來試一試。
片刻沉寂,李三思擺好茶盞,坐上闊椅,看著桌上放置的空白卷宗和長筆,神情瞬間嚴肅,「帶嫌犯!」
來了!
周管家與冷長空一左一右站定,身形融入黑暗。
各自旁聽。
很快,腳鐐聲響起,羅郡主的內侍被府內兵士押了過來,扣在了李三思對麵的椅子上。
門一關上,密室陷入絕對的黑暗中。
突如其來的光線變暗,讓內侍有些不適應。
他剛準備睜大眼睛調整好視線,一點巨大的火苗突然從對麵竄起,隨後迅速靠近,幾乎快要燒到他的眉毛。
內侍嚇得往後一退,卻發現身形已被束死,隻能無助的靠在椅背上,臉被烤的通紅。
他眯起眼睛,避開了火光的照射。
望向身前。
燭火的光束被燈罩聚攏起來,盡數照向自己這邊。
密室其它地方則盡是暗色。
隱約能看到對麵坐著一個人,隻是看不清長啥樣。
再往後,似乎還有兩個人形,看著有些猥瑣。
一個聲音突然響起,「姓名!」
聽上去很年輕,帶著幾分刻意保持的威嚴。
內侍調整好心態,迅速坐正,平靜開口,「薛晉。」
「年齡!」
「三十有二。」
「家裡幾口人?」
「妻兒父母,加上自己一共五口人。」
「家住哪裡?」
「北街三十裡鋪。」
「知道叫你過來什麼事嗎?」
「羅郡主昨夜墜湖身亡,候爺懷疑我是凶手。」
薛晉的聲音顯得很是平靜。
「所以,你是嗎?」
燈火後麵的李三思將
長筆從記錄的卷宗間收起,緊緊盯著暴露在火光之下的那張臉,等待著對方的回答。
同時心裡感覺有些不妙,「不愧是公爵府的侍衛,心理素質果然過硬,這種情況下竟然還能保持冷靜。看來今天的審問遠比想象中要困難。」
薛晉抬眼,視線穿過吞吐的火苗落在了李三思身上。
隨後很認真的搖了搖頭,「不是。」
意料之中的回答。
「可當夜隻有你守在羅郡主的屋外,除了你,還有誰能在深夜接觸到她?」
李三思沉聲開口,聲音急促起來,「不要跟我說還有郡主的貼身丫鬟據我所知,隻要過了亥時,丫鬟們伺候郡主睡下之後,就不能再進去內屋。」
燈火下的薛晉麵無表情,顯得尤為鎮定。
他緩緩開口,「可這並不能說明我就是凶手而且,昨夜我也不是一直都守在郡主屋外。」
「嗯?」
李三思落下的長筆定在了卷宗上,「你離開過?」
這倒是個意外收獲。
他的腦海之中忽然浮現出了一副畫麵:
【原本在羅郡主屋外死命戒備的薛晉因為某種原因突然離開,趁著這段間隙,神秘的凶手進入了郡主的屋中,將其侵犯後再殺死,或是殺死後再侵犯。】
【在薛晉回來之前,凶手把已經遇害的郡主帶出屋子,扔到了洞庭湖中,裝作是郡主夜半私自遊冰賞月,然後墜湖身亡的樣子。】
【若是這樣的話, 凶手對薛晉的行蹤掌握一定很清楚,知道他何時離開,何時回來。】
【難道,凶手根本就不止一個人?而是一群人!他們輪流探風,輪流監視,輪流打掩護,輪流,侵犯了郡主?】
李三思深吸了一口氣,下意識聯想到了留宿洞庭湖的那三十名兵將。
薛晉的聲音突然響起,打斷了他的思路,「每隔三個時辰,我會去一趟小王爺的屋子。」
「怎麼又多出來一個小王爺?」
李三思回顧著三法司卷宗裡描述的內容,恍然大悟,「是平秋候的小兒子,羅郡主同父異母的弟弟,當夜他也留宿洞庭湖,沒有回來。」
不知為何,李三思腦海之中忽然出現了一個邪惡的念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