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雨繁(2 / 2)
羅決好奇地問道:「今天我已經唱過了,還能把它作為你的專輯出版嗎?不會被人識破嗎?」
「這個沒關係,我們可以大大方方地承認這次的活動就是為了雨繁的新專輯造勢,至於找一個校園素人來唱也是雨繁在尋找這首歌由校園裡學生演唱時觀察與彌補自己對於這首歌的狀態把握——這話怎麼說都可以,反正你不用為我們擔心。」
陳曉蘭根本就不在乎羅決說的這個問題,隻要操作得當這事怎麼都能圓得過去:「現在就是看你的態度了——十萬塊,確實不少了,而且雨繁可以將它唱的更好!」
後邊倒是實話,羅決原主根本就沒唱過歌,羅決也因為傷病很久沒有開過嗓子了,隻剩下點唱歌的技巧,在校園裡糊弄一下學生還可以。
自然沒辦法跟雨繁這樣的專業人士相比!
但是你十萬塊就想買《晴天》?
「或者,作為報酬之一,你如果想進娛樂圈的話我們還可以給你介紹?」
陳曉蘭又加重了一點籌碼。
雖然雨繁還是個剛出道不久的小明星,但是架不住震宇娛樂是個大公司!
歌手之中號稱實力第一、半步天後的薑以欣也在震宇娛樂這家公司,並且是這家公司的當家花旦!
羅決沉吟了一聲:「我現在就想好好學習先畢業再說,不太想進娛樂圈。」
前世的他對於那個圈子可謂是無比的熱愛與留戀,但是數次愛而不得又做了很多別的事情之後使得羅決對於這些事情都看開了,倒也沒當年那股子一心要出人頭地的勁了。
何況自己家也是普通家庭,自己現在還相當於一個外來戶,年紀輕輕地就往娛樂圈裡鑽可能並不是個好事。
「那你的意思是?」
陳曉蘭也皺了皺眉。
他總覺得這個年輕人不太一樣。
他這個年紀,又是才華橫溢,應該是不顧一切地想要更上一步才對不浪費自己的才華才對,結果對方還沒對自己的價錢提出什麼異議,反倒是直接拒絕了自己可以幫助他進入娛樂圈的提議??
「十萬塊錢也肯定不行,這首歌的版權我不打算賣!」
緊接著,羅決便直接拒絕了陳曉蘭的另一條建議:「不過賣錢倒是可以,但是隻能賣給你一段時間的獨家使用權,時間到我重新發布《晴天》為止!」
「不需要你幫我宣傳,但是你必須承認我的原唱身份!」
陳曉蘭隱約覺得這個年輕的大二學生可能真的不太簡單了。
至少在誘惑麵前很理智!
不管是大二學生的一筆十萬塊錢的額外收入,還是對於接引他進入娛樂圈的提議都不能動搖他的心神,甚至還條理清晰地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然後呢?」
陳曉蘭也並未第一時間答應,接著問道。
「然後就是價錢!不需要你付給我多少錢,你這張專輯的總收入,分給我百分之三十就可以了!」
羅決點了點頭:「而且你們要跟我簽訂合同!」
「百分之三十?」
陳曉蘭皺著眉說道:「算上這首我們的專輯也才九首,而除了公司與各種專業的分賬,你還要拿走剩下近三分之一的錢??」
羅決笑了:「不是我自信,可能你整張專輯都沒有這一首歌能打,誰虧誰賺還不一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