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買房(1 / 2)
楊思唯心底一喜,表明不動聲色問道:「升什麼級別?」
「按三線藝人標椎給他。」
「謝謝花姐。」
別看袁華又是男二號又是唱歌,離真正的火還遠得很,從觀眾的角度來說,他也隻是一個新人。
三線藝人合同對他來說絕對是高了。
王金花淡淡道:「幫我給袁華帶句話,他的情況我很清楚,想拿三線藝人的合同可以,代言必須接。」
藝人的收入很大一部分來自代言,袁華什麼都不接,公司得喝西北風。
「嗯,我會把話帶到,花姐還有什麼安排嗎?」
「沒了,等他拍完新上海灘來公司簽合同,出去吧,對了。」王金花叫住即將離開的楊思唯:「外麵應酬穿好點是沒錯,但在公司還是要低調點。」
低頭看了看嶄新的衣服鞋子,楊思唯哦一聲,慢慢退出辦公室。
袁華給了她二十萬,她換了幾套衣服,都是以前舍不得買的,沒想到被花姐發現了。
「好,我知道了,謝謝,改天請你吃飯。」
劇組,袁華第一時間接到楊思唯電話,掛掉電話後臉色平靜,還開心的吹了吹口哨。
王金花讓楊思唯帶話給他,其實重點在前半句,你的情況我已經清楚了。
他又不是大人物,以王金花的能力想查他隻是時間問題,早晚要露餡。
袁華也沒想過把富二代人設玩一輩子,他要的是機會,隻要給他機會,給他平台,那他一定狠狠抓住。
富二代人設也好,借勢秋雅也罷,過程隻是手段,結果才重要。
結果就是他演奮鬥有了名氣,上了誰是歌王打響招牌,成功入組新上海灘男二號。
王金花之所以給他改合同,看重的也正是結果。
在娛樂圈,隻要能成名,借勢算什麼,明槍暗箭,損人利己的事多了去。
隻要不犯法,你能給公司賺錢你就是大爺,賺不了錢聖人也得滾蛋。
「什麼喜事,這麼開心?」
黃小明見袁華傻樂,問了一句。
「當然是喜事。」袁華坐正身體,笑道:「前段時間我不是簽了花姐的橙花影視嘛,她一直沒給我轉正,剛剛經紀人打來電話,說是合同敲定了,按三線藝人標準。」
「謔,你這是要火啊,我要是沒記錯的話這隻是你第二部劇。」
黃小明經紀公司是華宜,王金花是誰他是知道的,之前帶的藝人不是影帝影後就是一線大牌。
袁華一部奮鬥男三號就讓王金花找上門,幾個月功夫換成三線藝人合同,上升速度不是一般快。
看這架勢,以後要力捧,前途一片光明啊。
「低調低調。」袁華突然又道:「對了,你對慈善感不感興趣?」
「還行,怎麼了?」
袁華打開群聊給黃小明看,裡麵有近期韓虹跑去山區做慈善的圖片,以及費用支出明細。
「韓虹姐弄的,你進來嗎?」
「可以到是可以,你捐多少錢?」黃小明有錢不假,但也禁不住一次幾十萬幾十萬的捐。
水深的話他就不去了。
「我捐了八萬。」
「那我捐十萬。」
「可以,你進去後私聊她就行,不知道怎麼開口可以提我名字,好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