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對神說不的正確姿勢(1)(1 / 2)

加入書籤

【說明:因為一些大家都知道的原因,前文涉及的宗教名稱進行了修改,改動如下:拜日教為極地附近國家普遍信仰的宗教,信奉代表太陽、光明、燈火的奧羅拉眾神,其代表性的節日是12月30日的拜日節,每到這一天,信眾會去拜日教的聖所——明盞寺——參加崇拜活動,目前共有3790座明盞寺分布在世界各地……拜日教的神職人員等級由低到高依次為:實習光導師、光導師、聖贊、大聖贊、光明聖贊、火帝……本書中出現的人物哈爾·狄克森·卡爾,就是大聖贊。】

哈爾的辦公室內。

「教官為什麼一直沒動手?」吳穹重復了一遍問題。

他今天穿了一件黑色毛呢大衣,紐扣發出金屬光澤,他的指甲敲打在紐扣上,聲音很小,但足以讓哈爾聽到。

這聲音催促著哈爾快些給出答案。哈爾感到心慌,根本想不到什麼答案,反而冒出了更多問題:教官……難道真是其中某個孩子?吳穹為什麼突然提及此事?他騙我的吧?他在故弄玄虛吧?

「很難嗎?」吳穹咧嘴,猶如嘲笑一個答不出問題的吊車尾學生。

哈爾瞪圓了眼睛,眼皮抽動。做為受人愛戴的大聖贊,無論走到哪兒都是笑臉相迎的教徒,哈爾從未想過竟然有人不喜歡他,恨他,甚至想要他的命。

吳穹繼續道:「我一開始也想不明白,直到有一天走在街上,看到兩條狗打架,就豁然開朗了。」

「如何確保兩條狗不打架?隻要它們有主人,且主人不願意讓它們打。十七連的主人是以橋城警察局長為代表的官員,那拜日教呢?為什麼關於兒童獻祭的新聞一經發表就遭刪除?為什麼數百人控訴曾在幼年時被當做祭品,政府部門卻裝聾作啞?因為一些官員跟拜日教早有勾結,他們護著拜日教,就像主人護著狗。」

「拜日教有什麼資格給他們當狗呢?查閱相關法律後,我發現教會這一特殊的社會主體是完全免稅的,信徒捐贈的錢,全歸教會所有,政府一分錢的稅都收不到。有了這樣得天獨厚的條件,你們簡直是貪官汙吏的避風港,避稅、轉移財產、洗錢……一切金錢相關的犯罪活動,你們得心應手。」

「哎呀,一不小心拚圖就完成了。」吳穹咂咂嘴,意猶未盡的樣子。

他伸出一隻手,做了個牽繩子的動作,繼續道:「主人手裡總共牽了兩條狗,十七連負責咬死一切障礙,拜日教則負責看守財富。」

「在主人眼裡,黑狗也好,白狗也罷,不過都是私人財產,最重要的是保證財產不要縮水,至於教官小時候受的委屈,根本不值一提。我的母國有一句老話:『不要破壞團結』。用在你們這個團體內部,十分恰當。」

「教官至今沒動手,不是不想,而是有一根繩子套在他的脖子上,時刻警告他別惹麻煩。」

「現在,橋城警察局長死了,這個短暫的權利真空期,我不敢說繩子鬆開了,至少是鬆動了,所以,教官究竟會不會抓住機會對你下手?」

這段話很長,長到足夠哈爾恢復鎮定。

「你的意思是,你們就是教官脖上的繩子?一條新的繩子。」哈爾道。

「不錯,若不是我們及時給他套上狗繩,你的屍體早已在海底餵魚了。」吳穹道:「不過,如果你仍執意與我們作對……」

「我明白了。」哈爾踱步到鏡前,整理身上刺繡繁復的大聖贊禮服。既然已經沒得選,那就不必再糾結煩惱了。「我接受你們的交易條件,我會往你給的賬號裡轉賬,今天就轉。我還會全力配合你們,幫助艾琳·錢德勒爭取民意。隻要保持拜日教的地位——我是指全權處理財物問題的地位。」

「當然,你們此前的合作模式成熟且安全,我之所以費盡口舌,正是為了將這一模式維持下去。」

「對我來說可是天差地別。」哈爾道。

「哦?」

↑返回頂部↑

書頁/目錄

本章報錯

科幻相关阅读: 這個技能便宜賣 三國:軍師收手吧,都統一羅馬了 鬥羅之我是一名鐵匠 我的籃球視界與眾不同 音為我狂 天道基因庫 我賣包子那些年 無盡債務 重生之金牌明星經紀人 大明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