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仙人屍骨,意味著不祥(2 / 2)
「白火?」林朝微愣。
「蒙烈晚年,就好像變了一個人一般。
最後,他遇火而焚,連屍骨都沒有留下。
除了蒙烈,其他天人,也是這般下場。
所以,仙人屍骨帶著不祥,盡量不要沾染。」
吳湘怡看著林朝,聲音很平靜。
林朝則皺起了眉頭,他發覺,這仙人屍骨很顯然不簡單。
「先生,我過些時日便要離開風蘭。
先生可否把那本《珞樊經》贈予我?」吳湘怡眼中帶著一絲期待。
當初,齊木以《珞樊經》斬殺泰南四鬼,救她性命。
後來,吳湘怡曾說,先生可否以《珞樊經》為聘禮,娶她為妻,最後不了了之。
「可。」林朝走到書架,將那本《珞樊經》給拿了出來,遞給了吳湘怡。
吳湘怡身體微微顫抖,臉上帶著喜色:「多謝先生。」
「嗯。」林朝點了點頭。
「先生請珍重。」
吳湘怡再次對林朝施禮,她的身影也徹底消失不見,隻餘留一股淡淡的香氣。
遠處,酒樓之上,清涼女子眼中帶著笑意:「沐雨竟然嫁給了一個書店的店主。」
剛才,便是她進入了書店之中。
旁邊,沙啞聲音的男子開口:「我也沒想到,風雨樓第一天才,大燕第一天才的沐雨,竟然會嫁人,嫁的人,還如此普通。」
這兩人,都是風雨樓的強者。
女子名為銀蛇,男子名為金槍。
銀蛇乃是雷級殺手,金槍乃是電級殺手。
這次,風雨樓前往風蘭,他們二人是先鋒,來調查有關沐雨的信息與下落。
「我剛才準備把那小子拿下,威脅沐雨,你怎麼叫停了我?」銀蛇的長腿並攏,不安分在桌子下用腳踢了金槍一下。
「那可是沐雨,你找死不要帶上我。」金槍臉色冷峻,「幾年前,沐雨就已經能夠勝我。
她身上,還有傳說中的仙人屍骨。
如今的她,在風雨樓,樓主不出,她幾近無敵。」
旁邊,銀蛇眼中也閃過一絲忌憚。
「看來,還是等樓主過來,我們再動手。」銀蛇淡淡地說,她的眼中閃過一絲光芒,「不知仙人的屍骨到底是何等模樣,沐雨竟然有,真是讓人羨慕。」
「誰不想擁有仙人屍骨?」金槍眼中閃過復雜的神色。
天下間,不論是宗師還是大宗師,誰不想擁有仙人的屍骨,踏入天人的境界。
天人,意味著無敵。
這時,林朝走出了書店,他抬頭看了眼酒樓的方向,收回了目光。
「現在,外公應該到家了吧。」
拒北王前來風蘭,此事已經提前通知過林朝。
所以,此刻的林朝,才選擇早點關店回家。
院落裡。
拒北王齊三甲一身華服,看起來就像一個小老頭。
在他身邊,坐著一個瘸腿老頭。
拒北王看著趙媣,臉上露出笑容:「沒想到,齊林這小子運氣這麼好,把你娶回了家。」
「一切都是緣分。」趙媣聲音平靜。
她見過拒北王,齊木名為齊林的消息,還是她告訴拒北王的。
「你如今已經退出了江湖。」拒北王嘆息。
「跟在夫君身旁,江湖、朝堂、人世間,又有何區別?」趙媣目光清冷。
她的性子清冷,但一旦認定的事情,都不會去改。
「我此次前來,是與風蘭結盟。」拒北王看著趙媣,「你怎麼看?」
「如今,素雲穹威勢正盛……恐……」後麵的話,趙媣沒有繼續說。
旁邊,那位瘸腿老頭開口:「再拖下去,素雲穹那biao子,估計更加無敵。
她那移星神功,可以獲取其他人的功力,實在是怪異。」
趙媣這才看向了瘸腿老頭,眼中露出一絲敬畏:「白發軍神陳風儒?」
「沒想到,還有人記得我白發軍神的稱號。
我還以為,江湖上的人看到我,都稱呼我一句劍一千。」
當初,陳風儒斬殺魏武卒一千三百甲,名聲大振,獲得劍一千的稱號。
其實,陳風儒之前,乃是拒北城外一要塞的統領,負責在最前線的地方攔住魏軍。
正所謂萬裡一孤城,盡是白發軍。
陳風儒帶人守在孤塞多年,扼住了魏軍的咽喉二十多年。
要塞裡的軍人,多熬成了白發蒼蒼的老者。
可惜,最後來勢洶洶的魏軍來襲。
要塞裡的白發軍,全數覆滅,唯有陳風儒逃了出來。
陳風儒也在那次以後,踏入了大宗師之境,成為了這世間的頂尖強者。
「小姑娘年紀輕輕,天資卻如此恐怖,齊林倒是好運,娶了你這樣一個媳婦。」
趙媣清冷的臉上露出一抹柔軟的笑容:「夫妻之間,本就是相互扶持,相互依靠,沒有什麼好運不好運的。」
當然,趙媣也有自己的秘密。
她乃是風雨樓殺手的事情,她一直沒有告訴林朝。
因為,武安君滅於三色閣的殺手手中。
「趙媣,有件事我得與你說一聲。」拒北王開口,目光變得凝重起來。
趙媣抬起頭,看著拒北王。
「我給齊林尋了一門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