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詛咒(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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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瑞普市分成東、南、西、北四大城區。

上流階層和富人都居住在西區,那裡也是城市劇院、公園、中學、高檔餐廳集中地。

南區就是馬丁所住的地方,以工人和農夫這些平民階層為主。

從南十字街繼續往南走,走到靠近城外采石場一帶,就再也沒有了公寓和木屋,也沒有了石板路和地磚。各式各樣的帳篷連成一片,連綿蔓延,擁擠得像沙丁魚罐頭。

這地方叫做布篷區,是格瑞普市的貧民窟。

根據《格瑞普城市報》統計,布篷區住著超過三萬人,這些人都是極度貧困的平民,多數是島民,他們肚子填不飽,生存環境惡劣。

馬丁還是第一次深入布篷區。

往常他走到靠近帳篷的地方就會轉身折返,這一帶到處都是垃圾,既沒有汙水溝也沒有排水渠,糞便和嘔吐物隨處可見,總是臭氣熏天。

與城裡正常社區不同,布篷區是沒有巡邏警察的,治安環境也極差。

如今黑幫實力大增,幫派也經常將這裡當成交易地和火並地點,非布篷區居民對這裡都敬而遠之。

馬丁手提皮箱,進去後發現這裡就是一個小型迷宮。

彼此相連的帳篷和棚屋,除去布料顏色不同,實在難以識別方向。

這裡的路基本上是踩出來的,到處都是泥巴和汙水,必須從一個個帳篷邊上走過,才能進入更深處。

「要這個嗎?」

一個半大的孩子赤腳跑過來,揚起手裡一個玻璃瓶。

瓶子裡有半瓶淡黃色液體。

有點像啤酒。

「很便宜,1品脫2便士。買嗎?先生。你可以嘗嘗。」

馬丁搖頭:「我不喝酒。」

那孩子頓時笑容消失,嘴裡罵了一句窮鬼,吐了口唾沫,扭頭就鑽進帳篷間不見了。

「還好您沒買。」

旁邊的小麥克低聲說:「這裡的東西不能碰。那可能根本不是酒,或者是摻了蒙汗藥……」

「以前我還看到,有警察會故意讓這些人來賣私酒,誰買了就會被當場逮捕,不交一筆錢就要被丟進牢裡。」

馬丁點點頭。

釣魚執法,老傳統了。

黑警最擅長利用職位之便。

自從53號修正案頒布後,私酒猖獗,聯邦和地方市政府都一直在嚴格監督,嚴禁私自釀酒,製作癮品類商品。

53號修正案的正式名稱叫做「禁癮法令」,是聯邦政府通過國會頒布的一道命令。

——禁止私人以任何形式製作管製類癮品,其中最重要的兩項就是酒和煙草。隻有議會監督下的聯邦管製品公司具有癮品銷售權,對聯邦公民進行限額售賣。

聯邦政府的理由是,如今經濟增速放緩,癮品泛濫造成了大量的酗酒者和癮君子,導致社區安全堪憂,家庭暴力嚴重,常有過量服用癮品的人死在路邊。

法案出台後,街道兩旁的癮君子的確少了,但問題隻是轉入地下。

53號修正案擠壓下,各地黑市頓時生意興隆,黑幫依靠私造、倒賣癮品,短時間裡迅速擴張,各城市夜晚治安反倒是越來越差。

借此迅速飛速崛起的幫會中,就有手指幫。

「不過這裡也有真正賣東西的人。」

小麥克一邊帶路一邊說著:「有麵包、果汁、土豆泥,有的做的很好的,比外麵便宜多了。」

「還有醫生和牙醫。」

「小時候,我和哥哥住在這裡那陣子,其實也沒有覺得有什麼不好,後來出去才知道,大家都在罵布篷區,恨不得這裡的人全部消失。」

少年手拿一根撿來的斷手杖,腳步輕快。

「後來哥哥出海當了水手,我也就離開了這裡。我有四年沒有回來過了。」

馬丁附和了兩句。

他腦子裡在想詛咒物的事。

小麥克所描述的情報也相當有限。

那個詛咒物本身是小麥克的哥哥普利莫·特納出海所獲。

普利莫所在的船在一次往北方遠航時觸礁,短時間裡無法繼續航行,當時船員們不少生了病,又餓又累,不少人已經產生了幻覺,瀕臨崩潰。

這時候,一艘老式大帆船從海平麵上出現,它一路穩穩駛來,停靠在岸邊。

水手們紛紛沖上那艘船尋求幫助。

帆船上擺放了許多食物:一包包的8磅麵包,醃好的鹹肉和魚,成排的水果罐頭,一罐罐蜂蜜,堆在一起的桶裝葡萄酒和牛奶。

就是沒有一個人。

水手們管不了那麼多,大多都在狼吞虎咽,瘋狂攝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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