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卡傑(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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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林梵多,海軍本部,權利、正義的象征。位於中央位置,毗鄰香波地諸島、紅土大陸和"聖地"馬力喬亞。在與"司法島"愛尼愛斯大廳、"因佩爾"海底大監獄推進城兩地之間,以三道"正義之門"圍繞形成政府專用的漩渦海流。

俯視下的島嶼就像一個月牙的形狀,島上除了戰鬥設施外,還有居民設施,島上的居民都是海軍們的家人。這便是為了防止海賊們拿海軍們的家人威脅他們。

總部的建築依靠高山的地勢所建,內部是寬敞鋪著塌塌米的房間,訓練設施也很豐富。是海賊所不能得的。

這便是秦樂進入馬林梵多三天後總結出來的。

他已經跟隨澤法他們進入這裡三天了,期間澤法將他介紹給了新的同屆同學。

那些人雖然震驚,但還是很和氣的接納了他。

唯獨一個人例外。

「餵!你跟我打一架啊!我要打趴你!你憑什麼能被澤法老師去單獨邀請!讓我見識見識你的實力吧!別一直當個縮頭烏龜!」

秦樂揉揉了眉心,背著包繼續走著。今天雙休,他正在馬林梵多的街道上買點東西,絲毫不想搭理旁邊這個貨色。

卡傑,僅次於修戈他們的,澤法這屆學生第四號人物。天賦不錯,人也很刻苦,唯獨脾氣太暴躁了。

一頭不良青年似的黃毛,痞子似的行事風格,時刻看人不爽的麵貌。都深深為這孩子打滿了印象分。一眼過去,鐵準不良青年。

這孩子自從不知道從那個殺千刀的嘴裡聽說澤法此去東海主要目標就是接秦樂,然後人就炸了。就一直跟著秦樂了,天天說要單挑。

秦樂感覺蠻有意思的,就讓他跟著了。就一直吊著,也不同意單挑,也不拒絕。

畢竟,他在澤法班也沒什麼熟人。澤法班那三巨頭(修戈,艾茵,賓茲)正在玩撲克,他到處轉悠也是轉悠。卡傑這孩子雖然嘴挺臭的,但是心還是蠻善的。秦樂一旦賣錯什麼東西或者缺什麼東西他都會提醒。

所以,秦樂也就懶得介意他的叫囂了。有時候有個活寶跟在身邊也不錯。

倒是這街道到不錯,要什麼有什麼,而且因為是海軍內部搞得,價格也會比外麵低一點。至於軍火,奴隸什麼的就別想在這找的到了。

秦樂一買齊了生活用品,順便買幾件便服,總不能天天穿軍裝吧?軍裝雖然穿著帥,但當秦樂穿上的那一刻,他就會進入戰備狀態,就連在亞馬遜·百合的日子裡他都是從修戈那裡借了幾件衣服過去穿的。

休閒的時候不能穿軍裝,這是秦樂的想法。

隨後他又去了武器街道那邊走了走。大多都是什麼槍啊,劍啊,刀啊之類的。

秦樂邊走邊看,突然,他停了下來,腳步往後移了一下。

「咦?」

卡傑一路叫著,口也累了,隻是看著秦樂,卻也懶得再說話。此時看到秦樂的表現,瞥了一眼。

「那是這家店的鎮店之寶,以前我來過,看過,但不會用。那件東西的確挺好的,看材質應該不低,但就是不知道為什麼會造這個東西。那可是槍啊。竟然會有人拿稀有材料去造一件沒什麼人使用的武器,現在刀才是主流啊。」

那是一把槍,冷兵器的槍,並不是熱武器的那種。躺在店的櫥窗裡,外表長兩米,粗細大約一個瓶蓋那樣。

槍身是黑色的,槍頭是銀白色的,雖然秦樂站在外麵看不出是什麼材質。但感覺來講,應該不錯,給人一種很沉重的感覺。

「似乎蠻不錯的樣子。」

秦樂有點興趣了。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修戈沒有騙我的話,你應該隻會六式,劍術,和熱武器的槍。你對它感興趣乾嘛?」卡傑抖了抖眉,繼續說道。

「如果你是看一個學一個的話,那我告訴你,你就是個蠢貨,雜而不精,就學的再多的話又怎麼樣?」

秦樂笑了笑,卻也沒說什麼。主動走進了那家武器店。

狙擊槍甩了這麼多年也快漸漸甩不動了,進入偉大航路之後狙擊槍的作用就要被漸漸淡化了。所不提那坑爹的見聞色,就說那怪物體質,你找個能穿他皮膚的子彈都費勁,玩個錘子。

當然,也不是說完全沒用,隻不過想要在高端戰爭中發出威力,需要很多時間的專研。秦樂隻是把狙擊槍當一個副職,怎麼可能會經常去專研,在他的眼裡,狙擊槍本來就是來過渡的。

刀可以,「夏炎」也好用,做什麼也都好。不過他一不小心創了個三式合擊「指剃嵐·破」,這招雖然刀也能用,效果還可以,但終究不能將力量完全匯於一點之上。

這一招本質上就是點中突破,一招致命。但「夏炎」刀鋒過寬,想要做著到這一步很難。所以他才對那把槍感興趣。

秦樂走進武器店,這裡到處都擺放著各種冷兵器,看來是個冷兵器方麵發展的店。

一個老頭正在打掃衛生,看到秦樂,一臉和藹的笑容迎了過去。

「歡迎光臨,請您先慢慢挑選吧。挑到什麼跟我說一聲就行了,畢竟我做這行也不是為了什麼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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