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0章(1 / 2)
(親愛的讀者朋友們,麻煩這章先別看,正準備大修。)
想用偷錄視頻踩爛我?還詆毀我沒文化?一年多的朝夕相處,換來的竟然是人心的惡毒?
林林心裡有火,眼裡有淚!
內視係統界麵,上寫:【利用畢生所學,粉碎吳嘉偷錄計劃。】
利用畢生所學……好!
林林立即在商城裡激活【知識修正】,頓覺頭腦微微發熱,仿佛有一團絮狀的氤氳籠罩在腦海中。
係統提示:
【知識修正】:已開啟。
【積分消耗】:開始計數。
林林突然眼含淚花,一把抓住吳嘉的手:「要是沒有您這兩句掏心窩子的話,您永遠不會聽到我對公司的愛,還有對公司未來熱忱的期望啊。」
吳嘉的手被攥得有些疼,他沒想到自己竟會把林林感動成這個樣子,也沒想到林林的淚花說來就來。
「林林,別激動。你對公司有什麼期望,慢慢說,別著急。」
「好!」林林清清嗓子,「我希望公司在以後會更加嚴苛地審核劇本,這樣公司才能有更好的良性發展。
比如《如此餐廳》劇本裡,詆毀男星林東誌公然騷擾女顧客,雖然林東誌因為生活作風問題登上了熱搜,被全網吐槽,但公然騷擾女顧客一事為編劇杜撰,純屬子虛烏有。
根據《華夏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八條之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學識運用進度:31/1000(法律)】
辦公室內的空氣瞬間凝結,悄然無聲。
林林背起手,挺月匈抬頭,繼續道:「公司即將開拍的首部網絡大電影《原罪》,劇本台詞大量照搬作家孫露的作品《風穀傳聞》,大量橋段剽竊《阿甘日記》《少婦拉拉》等多部外國電影。
根據《華夏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侵犯著作權罪,將會有以下兩種判刑:
1、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很幸運的是,因為《原罪》尚未開拍,並無獲利,所以作為資方並不構成犯罪!」
林林說到這,再次握住吳嘉的手:「恭喜吳總,賀喜吳總。」
吳嘉的眉毛攢在了一起,麵色瞬間冰冷起來。
【學識運用進度:65/1000】
辦公室內依舊安靜得可怕,但所有人的目光都布滿驚奇甚至是驚喜。
沒有人敢言語,大家隻有彼此之間的眼神交流,但每個人的心裡話已經借著彼此的眼神和復雜的表情躍然而出:
「他怎麼還懂法了?」
「懂法不可怕,怎麼還能說得如此具體?」
「待我查查手機,媽的,好像跟刑法一個字都不差。」
……
林林邁著方步環顧四周,繼續道:「公司接的新廣告,廣告語『我想讓你成為舌尖上的女人』違背《廣告法》,以及《****關於進一步加強廣播電視廣告播放管理工作的通知》。
……
《待嫁新郎》短劇劇本涉及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條之規定……造成嚴重後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