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一八章傲嬌影帝,離婚請簽字十四(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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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凝也不知道為什麼,自從昨晚的演出之後,她就總是和歌壇男神江宇鋒不期而遇。

就連她們當晚入住一間普通的四星級賓館,都能碰上他。

按照江宇鋒的咖位,他不該住在這裡。

由於寧凝的製作人和隨行工作人員都是女性,她們隻要了兩間房間。

寧凝回到賓館,餓得頭暈眼花,同時,她嗓子有些疼。

蘇瑾和小諾她們都累翻了,寧凝沒忍心叫她們跟著,就獨自去樓下的西餐廳,點了份牛排補充能量。

沒想到,帥氣的江宇鋒,連個墨鏡都不戴,就那樣大搖大擺地走到她麵前,坐在了她的對麵。

「可以嗎?」他的深眸裡都是笑意,問出的話卻很欠扁。

寧凝:「……」

你都坐下了,這樣問有意思嗎?

寧凝想起了那隻令她魂牽夢係的龍鈴,心裡癢癢的。

好想打聽那隻龍鈴的來歷!

可是不管她怎麼繞,江宇鋒就是不接關於龍鈴的話題。

他反而總是在憶苦思甜,回憶當年和寧凝同校的那段青春歲月。

「小學妹,你還記得學校後巷的那間酒吧嗎?」

寧凝點點頭,那間破舊的酒吧,是他們好多同學駐唱生涯的開端。

無數人的夢想,就是從那裡啟航。

「那你還記得我們曾經合唱過的那些歌曲嗎?」他又問,然後根本不吃東西。

寧凝不喜歡別人看著她吃東西,這樣她會尷尬。

「記得啊!」寧凝不高興了,不知道為什麼,她不想在他麵前隱藏自己的情緒。

「不光記得那些歌曲,我還記得你以前也是這樣——喜歡看著別人吃東西。」

那個時候,大家都很窮,駐唱一場也沒幾個錢,還要負責服裝,上課,交通等等的費用。

所以,他們晚上演出之後的夜宵極其廉價,是滬城夜裡才會出現在街頭的柴火雲吞。

就是那種推著三輪車,用柴火當燃料的街頭流動小吃攤。

一碗小餛飩三元錢,炒麵三元五角,砂鍋餛飩四元。

「因為看你吃得那樣幸福,我就會很開心啊!」江宇鋒認真回答,那種路邊攤,他那時並不懂欣賞,總是默默地看她吃。

「可是你又不吃,再好吃也不管用啊!」寧凝無奈的說。

「是啊!」江宇鋒感慨,「後來你一夜成名,就再也不去那個小酒吧駐唱了。有一次我閒著無聊,點了一碗小餛飩吃吃看,當時為什麼能吃得那麼開心。」

「好吃嗎?」寧凝有點好奇,一碗餛飩有啥好記住的。

「結果,還真是好吃,比我在任何大飯店吃過的都要美味。」他如實回答,「所以後來我寫了那首《曾經吃苦的幸福》。」

呃……寧凝小小的停頓了一下。

一碗餛飩導致的白金唱片?

「可是,那卻不是我吃過的,最好的吃小餛飩。」寧凝回答。

小餛飩三個字,她特地用滬城方言說。

因為這是她和傅哲衍之間的秘密。

在竹苑,寧凝最喜歡的早餐,就是雞湯小餛飩。

還記得那時候,傅哲衍有時候惡趣味起來,總是喜歡一勺一勺餵食她。

既然江宇鋒有龍鈴,那他會不會……

「真的嗎?」江宇鋒饒有興趣地說,「那以後一定也要帶我去嘗嘗,是什麼樣的美味,還能超越當年的那碗小餛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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