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請客(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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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著箱子回到出租屋,我一屁股坐到沙發上。印象中過去幾年在這座城市,自己好像一直是這樣賺錢的,有沒有人因此死掉,我不想去翻小本子。

我多少覺得自己有些冷血,因為最終沒去阻止對方跳六樓,我也很卑鄙,因為這根本就是無賴的賭法,比所有的出老千都卑劣,卻無懈可擊永遠不可能被抓住。

我突然有點可憐起王老六來,相信特種部隊裡出來的人智商不會低,不會傻到故意選六樓跳。我不知道他究竟是喜歡這種賭命的刺激,還是隻是為了以此來鎮住手下的一乾馬仔小弟,以及地盤內的對手,畢竟黑社會老大不是那麼好當的,哪怕隻是個小老大。他如果有個好前程,也不會選擇進黑社會,所以我猜他在部隊裡一定出過什麼事,但不管怎麼說,幾十萬就把命賭上,未免太便宜了些。

身上的血早就乾了,我的血根本就流不光,仿佛體內有個源源不斷持續運作的機製,缺血就補血,缺肉就補肉,隻是缺錢了,我就得用血肉去換。

這到底是種怎樣的人生?

也許你會問,如果真活膩了,出去自我了斷不就可以了?我告訴你,我試過,各種年代都試過,光我還依稀記得,或者記載在本子裡的就有好幾次。

一次我從五樓樓頂跳下去,結果被下麵晾衣的鐵架掛住,於是第二次我選了個下麵沒晾衣架的樓頂,八樓,結果在我快著地的時候,不知道從哪裡竄出來一隻超級大肥狗,結果它死了而我好好的。當然我知道即使沒有那隻狗,自己也一樣死不了。

跳樓不管用,於是我改成夜裡臥軌,結果火車在離我不到一百米的地方出軌了,所幸是輛貨車,隻死了個司機。

我意識到隻要自己有在外邊自殺的念頭,就一定會有別的生命代我去死,於是我改成室內,割斷了自己的脖子,我看著鮮血箭一般「噗噗」在自己麵前噴出,很快失去了意識,結果十五分鍾後醒過來,血還在地上,脖子卻潔白如新。

那是我記憶當中最後的一次嘗試。

我的後腦又開始劇痛起來,這種痛已經伴隨了許多年,可我不曉得具體怎麼開始的。我也從不去醫院,不僅因為沒身份,我怕萬一他們照出來我的腦子結構和一般人不同,很可能哪個科研機構就會把我抓去當猴子。

我一邊用冰袋敷著一邊看著窗外,「原來六個月前我叫唐凱」,但我卻沒有一張唐凱的身份證,也許那隻是我隨便敷衍王老六的,賭命時從沒規定必須報真名。

周末的時候我特地去外頭逛了一圈,買了不少食材,還帶回兩瓶法國馬戈絲。回來時還故意在樓下雜貨店前停了停,好讓裡麵的人知道我是正常人,盡管那對老板夫妻根本看都沒看我一眼。

我把該放進冰箱的東西放進去,又更新了冰袋。洗手間裡好像有點味道,原來不知幾天沒沖水了,我上次在裡麵上廁所,大概是四五天前的事了。

然後我在窗前坐了很久,周一,周一我也許就會知道很多事,不僅是從房東的嘴裡,我已經決定用屋子裡的那個小電磁爐好好煮一頓,利用這張飯桌好好圈出些事來。

之前早已翻過所有放在上層的小本子,那裡麵記的都是最近的事,然而卻找不到任何關於我怎麼住進這屋的記錄。

我的失憶症,輕重程度並不是所有時期都一樣,有時隻會忘記一些片段,有時卻大段大段的失落,所以幾十年前的事我可能記得很清楚,新近的事卻忘個精光,有些事我自以為絕不會忘記,所以根本沒記下來,結果就完全失去了線索。

結論是,也許我的大腦和平常人的差異遠沒身體的大,並不是一個科幻電影裡有無限容量的超級計算機,所以當記憶庫趨近於飽和時,就會有些事被隨機擠出去。但一直有傳言人腦隻開發了百分之十,如果是真的,那我的記憶庫滿負荷,我究竟已經活了多久?

我又想到了樓下雜貨店裡的老板夫妻,不過還是算了,他們一定會當我神經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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