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法與思想(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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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經的人才之論,通篇都沒有關於儒臣的作用,張煌言感覺鄭經的思想夾雜著法、墨之學,甚至還有楊朱之學。

這是一個很危險的思想,鄭經的言論裡,充滿了實用主義,那就是什麼好用就用什麼,也不管百姓的思想是否會混亂。

若是按照這樣的思想去治國,那天下百姓就會變得隻知逐利,而忘記道義,天下百姓人人逐利,這天下豈不是變成了到處銅臭之地。

「世子!按照你這樣的做法,天下人人逐利,道德淪喪,再想重塑道德可就難了啊!」

鄭經對於儒家這種愚民的論調不屑一顧,反駁道:「管子曰:『倉稟足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說明老百姓隻有生活好了才能知禮守禮。」

「老夫不反對管子的這句話,但是這句話卻不是絕對的,那些為禍一方的紈絝子弟,哪一個不是錦衣玉食,這些仗著父蔭的混賬哪一個不是乾著喪盡天良之事。」

「還有法律這個武器,隻要法律健全,隻要有人敢以身試法,那就別怪法律的無情打擊,不管是誰觸犯法律都是一視同仁。」

張煌言心中哀嘆,果然法家那一套嚴刑峻法來了,若是法家真的好,秦也就不會二世而亡了。

「秦奮六世之餘烈一天下,然卻二世而亡,因此嚴刑峻法並不能給天下帶來安定。」

「寡人與先生的觀點恰恰相反,秦之亡非亡於嚴刑峻法,而是亡於有法不依。若是依法治國,趙高早已被斬殺,何來後來的趙高亂秦?

商鞅變法本就不徹底,王子犯法斬殺王子的老師,這是什麼道理?誰的罪就是誰的罪,任何人犯了罪都不能獲得豁免,這才是法的根本意義所在,法是最後的公平。」

「世子之言老夫不敢苟同,這天下我怎麼可能有絕對公平的法,官與民鬥本身就不公平,雙方之間本就不在一個水平上。」

「先生這話在理,所以要給弱者提供申訴的通道,而不是如現在這般,民告官不管對錯,先打板子。

這是什麼狗屁邏輯,法的本身應該是以事實為依據,不能以權威為依據。若是連法都不公平,更別提執法者會公平。」

「就算是底層的法保持了公平,就如秦那般,執法嚴苛公平,若是上層肆意破壞又如何?不管什麼樣的法都管不住秦王的破壞。」

鄭經心說,最關鍵的東西終於來了,你張蒼水不就是想說,若是皇帝不守法沒有人管得了嘛。

「很簡單,王在法下!規定王的權力範圍,超過這個範圍,王也不能改變。這一點上,大明朝有著很好的例子,國本案萬歷皇帝鬧到最後,依然隻能立泰昌為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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