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6.漁夫(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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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錦兮在後廚的地上發現了幾個水盆,裡頭還真養著幾尾魚,看那個頭,也不算太大。

有人就問:「魚還沒送來嗎?」

搬豬肉進來的人回答:「前兩天不是鬧江賊了嗎?那些捕魚的都不敢下江了。咱們家還好些,有這幾尾撐著,別人家怕是一尾都不剩了。」

問話的人就罵罵咧咧地道:「也不知道那些殺千刀的從哪兒來的,咱們峰傑縣什麼時候鬧過江賊啊?那江裡頭全是石頭,十船九翻,還用江賊?龍王爺就給收了。」

答話的人道:「就是,也虧了咱們這地方險峻,說是那些江賊常在下頭活動,也不知道怎麼地,就跑到咱們這兒來了。」

問話的人繼續罵:「該讓龍王爺把這些賊都收了才好呢!」

其餘人也紛紛附和,咒罵著流竄的江賊。

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信息,玉錦兮退了出去,直奔江邊。讓那些人一說,她才想起來,剛才在半空之中,隱約看到江邊某處的顏色好像有些異常來著。

或者這具身體的原主,也是因此而喪命的吧?身上雖然沒有傷痕,可在江裡溺水是件太容易不過的事情。

她沿著岸邊搜尋過去,記得那處異常的地方就在岸邊,被高大的樹木遮擋了,隻看到幾點紅色。她那時候以為是花,如今想來,怕不是那麼簡單。

果然不是那麼簡單,果然不是盛開的鮮花!

玉錦兮難以置信地看著眼前的一幕,大樹下是幾處乾涸的紅色,周圍還有許多噴濺的紅色印記,將周圍的草都染紅了。三處土堆邊,幾具屍體被疊放在一個才挖出來的坑洞裡,最上麵的那個趴伏著,露出後背上一隻繡得精美的雄鷹來。兩個官差打扮的男子一人拿了一把鐵鍬,鏟了土填埋,一邊乾活兒一邊抱怨。

玉錦兮隻聽了幾句就明白了,此處是最主要的現場,有十來個警醒的人棄船而逃,剛上岸就被追上來的江賊給砍殺了。那些江賊猖獗得很,連遮掩都不遮掩,就任憑這些人曝屍荒野,搶了貨物揚長而去了,連船都沒給剩下,活口也是一個都沒留。

之所以知道沒留活口,是因為這兩天沿岸陸陸續續發現了不少屍首,有的都被水沖到上百裡之外了。

玉錦兮不想聽那兩個官差對受害者的推斷,他們的話裡沒有絲毫的同情之意,隻把這樁慘事當成消遣的故事來品味。

別人的生死,跟他們有什麼關係呢?除了給他們增添了額外的差事之外,沒有絲毫影響。

要是縣太爺不那麼焦頭爛額地讓他們乾這乾那,就更沒有影響了。

親戚或餘悲,他人亦已歌。玉錦兮對他們的態度並不感到驚訝,冷漠的人就連現代社會都有,更何況如今這個社會。

隻是,為什麼又是封建社會呢?

玉錦兮無奈的仰天長嘆,回首自己的過往,第一世隻活到二十多歲,研究生剛畢業就被小和尚的噬魂蟒撞死了,倒是得了空間作為補償;第二世去了大夏朝,一個標準的封建社會,當了農婦拉扯大了兩個孩子,好在那倆孩子是重生的,一生之中雖然有各種風險不如意,倒也算是個成功的。那時候有回地球的盼頭撐著,也能滿懷乾勁地過日子;最讓她歡喜的是第三世,在回地球的時代上雖然出了差錯,一下子就成了一個農村的小丫頭,還是處在經濟困難時期的。可因為有空間在,又讓她發現了功德點這個好東西,又是自己熟悉的時空,她在那裡便如魚得水。尤其是在遇見席牧之後,她的人生終於得以圓滿。

算一算,自己也是活了兩百多年的人了,還有什麼想不開的?

封建社會就封建社會吧,現代社會和封建社會倒替著來也沒有什麼不好的。她有空間在,有目標在,就不怕過不好這一世的生活。

若是按照慣例,她要在這一世活一百年。這具身體原本是十八歲,那她得熬到一百一十八歲才能離開。糟糕,今天是哪一天啊?得記住日子呢!

玉錦兮離開了岸邊,潛入江底。怨天尤人最是要不得,不管原主是怎麼沒的,跟她是沒有關係的。從已經收集到的信息來分析,那些江賊是夜裡動的手,然後就渺無人蹤了。既然如此,她就不用擔心被人認出來,石碑上不是說她是魚復縣人嗎?這個地方可是峰傑縣。十裡不同風,三裡不同俗,古人之間的交流很少,大多數人隻在家方圓幾裡的範圍內活動,肯定沒人認識她。

江底遍布大大小小的石塊,可越往中間走,石塊就越少。玉錦兮毫不猶豫地直奔江心,她要吸取大量的水和江泥,必須找一個合適的地方才行。

江心果然平緩許多,她把手伸出去,心中默念著:收。

手心一涼,泥沙混在江水之中,從她的手心裡滾滾落下,將她腳底的黃沙沖開了一個洞,又迅速地積滿了洞,四下蔓延開去,很快就沖出來一道小小的淺溝,沿著淺溝蜿蜒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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