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行路難,所見所聞,發源地。(1 / 2)
天大地大,區區山澤,及至八百裡大草原,在洪荒,也還是很渺小的,不過滄海一粟罷了。段風一頭紮進去,希望渺茫,萬一不走運,很可能,幾十年後,仍找不到神仙,便是發現了,可神仙相不中,不收你為徒?這也很正常!離開山澤,等於跳出舒適圈,進入陌生環境,說實話,段風這時,不覺天高任鳥飛,海闊憑魚躍,反而缺乏安全感。誰讓他,既沒修為,也不帶『金手指』呢。
可縱然前路茫茫,段風卻並不後悔,想修煉長生,哪有不危險的?
一帆風順?段風可不敢作這種奢望。
於是,帶著忐忑,跟對長生的期待,一人上路了。
段風沒帶多少東西,一部分乾糧、水,再就是弩箭,匕首,好在十年來,段風沒懈怠了鍛煉,二十九歲,也是力壯的年齡,隻要小心謹慎,料來不怕的。
兩輩子的生存經驗,讓他知道,該如何行路。
「隻能自己打獵,還好,我這把弩,改良後,射程、威力大增,不惹獸群,對付落單的小動物,應該不難。」乾糧吃掉一半,段風就沒再吃,而是自己打獵了。畢竟,要給自己,留條後路,兜裡有糧,心中不慌。
而且乾糧實在不好吃,他想吃肉,不然這樣下去,餐風露宿,吃的再不好,身體吃不消。
『嘭~~~』
還好段風有武器,不招惹凶猛動物,狩獵什麼的,沒問題。他也路過了『山裡』部落,跟那些人交代一下。
從其手中換了些『補給』,便再次上路。
山裡人很友好,送他走出這片區域。
就這樣,段風離開了大草原,徹底走出『舒適區』,而更遠的地方,不論前世今生,他都是不熟悉的。
可,既然做這樣的決定,自是不能回頭,前路未知,雖令人恐懼,但,段風更不希望幾十年後,『一無所成』。垢,莫大於卑賤,而『卑』,莫甚於窮困。『山澤』就是窮山溝,而當個凡人,便是『卑賤』。行路難,自然不怎麼順利,每當飢寒交迫,段風就想起來被聖人釋放一股勢壓,按著跪趴於地,動彈不得,起不來,說不出話的難受滋味。對他來說,那就是『卑賤』。而一想到這個,再如何苦楚,段風也咬著後槽牙,忍了。
翻越大山,走過沙漠,馬渴死了,一度段風又恢復為,『茹毛飲血』的狀態,因他隨行麻袋裡的鹽,早用沒了,不飲血,吸收不到鹽分,身體就沒力氣,存活希望就更小。
踏入沙漠,快渴死的時候,發現了一隊駱駝,段風大喜,咻咻,迅速射殺一頭,拿套馬的韁繩,套住一頭,其他的驚走了。烤了駱駝肉,飽餐一頓,段風又頑強的活了下來,然後,他騎著這頭駱駝,耗時兩月,才走出沙漠。駱駝跟人不一樣,它們本身就生存在沙漠,能知道,該往什麼方向走,才能找到水源,發現綠洲,兩個月之後,段風離開沙漠,遇到了一百多人的哩部落,在他們那,換了補給,就把駱駝放回沙漠裡。
『卸磨殺驢』?
段風自然是不會那樣做。
如果沒有足夠補給,實在沒法生存,段風才會殺掉幫助自己的駱駝,那是沒辦法。
但,隻要有條件,段風還是沒有那麼做。
依然是那句話,哪怕養小貓小狗,還有感情呢?何況這頭駱駝,二三個月,馱著自己橫穿大漠,現在有了補給,段風也不會忘恩負義,殺了對方,吃肉。
「哎呀,遠來的年輕人,你想好了,真的不多住幾天,我和族人們,都舍不得你嘞~~~~~。」三天後,哩部落老族長,抓著段風的手,帶著身後族人,跟段風依依惜別。之所以這樣,當然是段風,給他們以足夠好處。遠古人好客,但段風也不好意思占人家便宜。『白吃白喝』到了哪,都是不受歡迎的,何況,原始部落,生活條件,本身就不好,再去白吃白喝,肯定不行。
段風秉持著一個原則,凡碰見部族,都會留下休息幾天,教這些人,幾種生活技巧。比如哩部落,得到了製作弓箭的方法,見到段風用弓箭,射殺獵物後,他們自然大喜。
有來有往,才能不惹人嫌,段風把這點看得很清楚。
要不然,他不付出點東西,這些人就算嘴上不說,心裡肯定是嫌棄的,巴不得段風早點走。
「不了,我是要離開的,老人家,你們保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