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6章 二四五,原來如此(1 / 2)
許達對這次的合同是帶有附加條件的。
當然,他也對方化文有要求,這個附加條件隻能天知,地知,你方化文知,我許達知。
那當底是個什麼附加條件呢?!
說簡單很簡單,說復雜,操作上很復雜。
條件就是除了正式廣告上刊時間以外,隻要眾視有空檔期,就要上「群眾」保險的廣告。
但,關鍵在這個但上,這個空檔期上刊不是免費的,而是收費的,隻不過比正式上刊的價格便宜百分之五十而己。
對方化文來說,這當然不難。
難的是這筆錢許達是要收回去的。
也就是說,方化文和眾視收到「群眾」保險的廣告費後,馬上要把這部分的廣告費,打入一個許達指定的賬號,或者現款交給許達。
當然,許達有許達的說法。
許達對方化文表示,這錢並不是自己想進月要包,而是拿這筆錢來貼補「群眾」保險杭城分公司的銷售人員。
這種說法也有一定的道理。
「群眾」保險是國內最大的保險公司,規矩多,要求高。在業內,「群眾」保險的銷售,提成遠遠低於保險業的平均水平。
現在是市場經濟,人員流動大,銷售人員的流動就更大的。
做銷售的,辛辛苦苦跑客戶,目的當然是為了錢。
同樣做成一百萬的單子,你「群眾」保險隻給十萬的提成,其他保險公司給二十萬的提成,那個銷售不動心?!
為了留住人,許達出此下策也不是不可能。
當然,錢最後歸了誰,方化文並不關心。
方化文關心的是,隻要此單能帶來利潤,那何樂而不為呢?!
問題是怎麼來操作,讓人覺得合理又合法。
方化文考慮來考慮去,最後覺得還是向舒越多少透露點。
一來,讓舒越別再投反對票了。
雖然,會議上舒越說了棄權,但實際上,舒越的棄權指向性很明確,潛台詞就是反對。
二來,如何操作,方化文也想聽聽舒越的思路,畢竟,舒越在廣告業這個行業內,算是見多識廣的了。
方化文約了舒越。
這種事當然不方便在公司談,方化文約舒越在晚上七點半,城東二岸咖啡見。
舒越接到方化文的電話後,先是很驚訝,後來一想,估計也是「群眾」保險的單子,方化文另有內情,想和自己單獨溝通了。
其實,舒越也料到此單沒這麼簡單,不會這麼單純,所以並不是很想參合。
但方化文畢竟是老板,老板相約,拒絕總不是太合適,隻能答應:「準時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