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買買買(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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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婉在現代社會特別愛旅遊,每年的假期都耗費在了旅遊一事上。

她去過許多少數民族地區,那裡保留了許多傳統手工製品的製作傳統,也被當地開發成了旅遊項目。

劉婉每到一地,都能學到不少東西。

紙、墨條,她都曾親眼見過那些傳統手工藝人做過,也聽過他們講解步驟和材料。

所以,她要做出來紙和墨條,隻要找齊原材料,那就隻是時間的問題。

而在這裡,時間是最不值錢的。

母子二人走在路上,劉婉看到街邊有個小攤,在賣大糖角子,這是一種麵食,裡麵包了棉白糖,炸了之後,糖融化了,趁熱咬一口,融化的糖水流出來,又酥又甜,挺好吃的。

劉婉掏錢給自己和王孝一人買了一個,兩人邊吃著糖角子,邊在街上繼續逛,看看還要買些什麼。

王孝吃得嘴角都有糖漬,道:「真好吃,咱們村有人在山上種了好多甘蔗,如果能做成白糖,可以賺不少錢。

可是他們不懂做,都是把甘蔗直接拿到鎮上賣,也不值幾個錢,一根甘蔗最多兩文錢罷了。」

劉婉點頭。

但她覺得糖角子沒有自己炸的好吃。因為剛買到糖角子時,她就觸發了美食係統的美食任務:甜蜜的炸糖角。

在神不知鬼不覺間,她在免費的練習空間裡,掌握了一手油炸糖角子的好技術。

麵皮酥脆、綿白糖融化到七成,這樣最佳食用口感的糖角子,她已經能一炸一個準了。

回家再炸給娃們當零食吃。

「娘,咱們現在回去嗎?」王孝問。

他其實挺怕娘親在集市逛的,因為娘親一逛,肯定要買些什麼。

剛才買文房四寶都花了7兩銀子,還好娘親用那個什麼心算之法換了20兩銀子,要不,現在身上的銀子就要被霍霍一大塊出去了。

「逛。」

劉婉態度堅決地道。

於是,劉婉在一家米麵糧油店,買了麵粉和綿白糖,說要回去炸糖角了給大家吃。

走到一家香燭店,劉婉進到店裡,就問道:

「掌櫃的,有那種特別粗的蠟燭嗎?」

「哦,有,這是我們店裡最粗的蠟燭,一支50文。」

夥計熱情地道。

「什麼?怎麼這麼貴?」

王孝嚇了一跳,下意識的捂了下錢袋子。

劉婉在外麵一向是把錢交給他保管,因為她畢竟是女人嘛,錢袋子放在身上鼓鼓囊囊的,塞到哪裡都不合適。

「還好啦,我們家的蠟燭別看貴一點,點的時間也長,一支如果一晚上點一個時辰的話,能用四天呢,而且包管亮度有夠,隻要一支,整個堂屋就亮如白晝。」

夥計也挺能說的。

「娘,太貴了,咱別買吧,家裡油燈能用的就行了,調大一些嘛!」

王孝覺得白花這筆錢乾嘛?

夜裡就是睡覺嘍,亮如白晝?笑話,那不是不用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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