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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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樂是不可能的。

她隻希望這群傻逼去吃屎。

文一一氣喘籲籲的拄著一根木棍,艱辛的走在林中的小路上,耳邊全是法爾的魔音灌腦。

「不會吧,你這樣就走不動了?說你是半個狗頭人真是太高看你了,你的實力隻有四分之一狗頭人啊。」

你懂什麼!社畜隻需要從樓下走到地鐵站而已!

「你這樣的體質怎麼做仆人?不會還要我們照顧你吧?」

那真是對不起了!誰能想到你們竟然是靠腿旅行的呢!落後的異界人!

「餵,你臉色看上去好差啊,你不會要暈倒了吧!」

文一一喘著氣,一點都不想搭理法爾,甚至已經沒力氣生氣了。

昨天憑著意誌力走了一整天,今天大清早又被叫醒,啃著硬邦邦的餅子,吃完還沒消化幾分鍾就開始繼續趕路……她真的不行了。

沒錯,她的本意確實是想要改變惡棍四人組的悲劇命運,可是如果有人告訴她,改變別人命運需要每天徒步行走10小時以上,她當場就會放棄。

什麼旅行青蛙的劇本啊,明明別人拯救男配的劇本都不是這樣子的啊!

想到自己看過的拯救悲慘男主男配的小說,文一一淚噸噸噸的流。

如果不是穿越,她現在還躺在床上吃零食玩手機,怎麼會遇到這樣的苦,她不要拯救這麼討人厭的男配了,讓他們都去死吧,她要回家嗚嗚嗚……

內心哭哭啼啼吐槽時,文一一感覺自己手中的拐杖被人抽走了。

——難道這群人還要看自己沒有拐杖跌跌撞撞的走路嗎?!這也太壞了吧?!不可能這樣子吧?!

……不,等等,如果是他們的話似乎也不是不可能。

文一一越想越覺得真實,不由悲從中來。

結果還沒悲兩秒,就身體一輕,被人背了起來。

「哎?」文一一驚訝的看著眼前金色的發絲,還有發絲間若隱若現的皮膚。

這是斯梅德利。

他就是《為送信》這本小說的起因。

在整個故事的開端,他作為一名流浪劍士,為了救男主角羅伊死去,而羅伊為了將他最後的遺言與信送給遠在王都的朋友,跋山涉水來到王都,在茫茫人海中尋找自己根本不認識人。

因為死的很早,所以描寫他的筆墨也寥寥無幾。

【孤狼一樣的劍士,手中的長劍破破爛爛,就像是被人遺棄多時。

可這樣的劍,卻擋住了魔族看似無可匹敵的一擊。】

「很累了吧,好好休息一會。」斯梅德利說道。

「沒關係,我還能走!」文一一手忙腳亂的想從斯梅德利的背上下去,奴役比自己小的男孩子讓她的良心都痛了,「你也一直在走,也很累吧?」

可是四分之一狗頭人自然是沒能力掙脫秒殺狗頭人的劍士的。

斯梅德利笑著說:「沒關係,你還沒有我的劍重。」

文一一低頭看向了斯梅德利月要間的佩劍。

和其他三個人的佩劍不同,斯梅德利的佩劍並沒有金色的花紋,刀鞘而是非常簡單樸實的棕色,刀柄是簡簡單單的黑色,看上去就如同武器店每一把最低等級的『單手劍』一樣。

事實上,這把劍本身的價值就足夠買下任意一個武器店了。

使用了稀有而可重新塑性的奧雷合金,每隔一年就會實際測試,根據斯梅德利本人的情況重新調整外形和重量。

這個習慣一直持續到了他親自手刃自己的友人。

雖然剛才還在心裡怒罵傻逼,但是被斯梅德利背起來之後,文一一的內心一下子又軟了。

斯梅德利!嗚嗚嗚斯梅德利不愧是惡棍組的良心!

哪怕是看在斯梅德利的份上,她也要改變這幾個人的命運!

充滿了鬥誌的文一一開始拚命回憶劇情,想要找到破局的解法。

在《為送信》開頭,其實惡棍組的四個人已經由於各種原因分道揚鑣。

那個用紅色劉海蓋住了半張臉,名叫飛嵐的少年與《為送信》男主角一樣,是人族與魔族的混血,由於他的身份,他從小被家人冷暴力,被周圍人霸淩。

即使成為王國大貴族法爾的朋友,也有數不清的閒言碎語傳入耳中。

由於本人的長相關係,飛嵐對女人和愛情沒有任何期待,好不容易有一個清純小白花接近,用真善美觸動了飛嵐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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