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第 27 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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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地脈花最宜, 牡丹尤為天下奇。」

洛陽牡丹花天下有名,許多人慕名而來欣賞牡丹,「何人不愛牡丹花, 占斷城中好物華。」

這個時代的洛陽城, 在整個地球上都是最富足安穩的大都市, 到了牡丹花開的季節,全洛陽的人都出來看牡丹, 賞牡丹,遊玩踏青,整個洛陽城宛如一幅清明上河圖, 風景如畫。

華山派的弟子常年在山上練武,很少看見這樣熱鬧的場景, 個個臉上都是一片興奮。

「這裡比我們華山上熱鬧多了。」

華山弟子進洛陽城裡來, 都穿上了自己最乾淨的衣服,怕被人看不起,嶽靈珊更是穿上了過年才會穿的繡花夾襖,頭發上還戴上了兩朵絨花,雖然比不上那些大家閨秀千金小姐, 但是也可以算是小家碧玉, 清秀動人了。

所有人都換了新衣服, 嶽靈珊也給令狐沖送來一件綢緞袍子,是嶽不群的舊衣, 但是料子非常好,比令狐沖那些破衣服都要好很多,令狐沖當然不肯換, 依然固執的穿著他的粗布衣服, 領口上還有血。

曦岩也沒有換衣服, 嶽靈珊打量了曦岩一會,終於明白,他靠他那張臉就可以了,不需要換衣服,隻希望等會進城去,城裡的姑娘不要為他打起來,聽說洛陽城看牡丹花的時候,城裡的小姐都會出門遊玩,遇到長得好看的少年就會摘下頭發上的牡丹花送給對方。

別人穿著粗布衣服是貧窮低賤,他穿著件灰色的袍子,站著筆直如槍,英姿勃發,如果低著頭愁眉不高興,又如春水橫波,青山如黛。

華山派的人進了洛陽城,看到滿城的牡丹花,都展開了笑顏,曦岩卻不是很高興,就算全天下的人都高興,也沒有不許他不高興的道理,他想不高興就不高興。

因為令狐沖看起來不太好了,走兩步路都要喘氣,自從進到洛陽城裡麵,令狐沖就懷疑,師父師娘來洛陽,是為了給嶽靈珊商定婚事,林平之的外祖父一家就在洛陽,令狐沖整個人失魂落魄,要不是曦岩拉著他,他走街上都要和華山派的人走散了。

華山派的人進了洛陽城,林平之先獨自去外祖父家裡,華山派的人找了個客棧休息,按禮數,林平之的師父來洛陽,林平之的外祖父金刀王家肯定要過來邀請他們上門做客。

果然,他們住在客棧裡,看到外麵來了一群人,領頭的就是林平之的外祖父金刀王元霸,還有他的兩個舅舅王伯奮,王仲強,又表哥表姐,真是好大一家子人,騎著白馬來到客棧,迎接華山派的人。

金刀王元霸在洛陽城中也是鼎鼎大名,刀法不錯,雖然比不上五嶽劍派那種名門,也比不上以前的華山派,但是華山劍派劍氣二宗內鬥之後,留下來的嶽不群這一支華山派傳承已經沒落得跟江湖上的二流門派沒什麼區別了。

再加上,金刀王家家大業大,家產豪富,能結交到上這樣的豪門,嶽不群自然很高興。

而且王家雖然豪富,對人卻客氣有禮,對待林平之的師門,華山派的人尤為熱情,王元霸讓自己兩個兒子跪下拜見嶽不群,嶽不群連忙避開聲稱不敢,嶽不群也讓嶽靈珊等弟子拜見王元霸,他們雖然是江湖中人,該有的禮節卻不能缺。

王元霸扶起嶽靈珊,連聲稱贊:「嶽掌門的千金真是俊秀端莊,文武雙全,不知道將來哪位公子有福氣娶到這樣的小姐,」說完看了一眼自己的外孫林平之。

王元霸出手也豪奢,見到華山派的弟子,一人封了四十兩的紅包,還有一把青鋼寶劍,比起來嶽不群就比較寒酸了,連個像樣的見麵禮都拿不出來,華山派雖然不愁吃穿,卻並不富貴,過日子也是精打細算,多餘的禮金是拿不出來的。

好在王家根本不介意,邀請華山派的人上馬車,每輛馬車都是兩匹白馬,貴氣不凡,華山派的弟子真沒見過這樣氣派的豪門,心裡都是羨慕贊嘆。

王家邀請華山派的人到家裡麵做客,為了歡迎華山派,專門擺下了宴席,宴席上都是山珍海味,有蝦有螃蟹,還有烤鹿肉燉牛肉小羊排,全部都是華山派弟子見都沒見過的,這輩子都沒有吃過的東西。

曦岩和令狐沖也跟著一起來了王家,令狐沖根本不想來,想悄悄走掉,但是一直有人看著他們,令狐沖心酸難耐,看到林平之外祖父家裡麵如此富貴,林平之來了之後也換了新衣服,穿的都是綢緞,頭發上戴著一塊壁玉,簡直像什麼皇子王孫。

和林平之比起來,令狐沖也明白小師妹為什麼喜歡林平之,不喜歡他了,這點自知之明還是很容易有,令狐沖看到王家這滿堂金玉富貴,一口東西也吃不下,隻端著酒壺,一杯又一杯的狂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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