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傻傻的懵逼【求收藏,求推薦】(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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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謙不怕花錢,他隻圖一個省事,圖個安心。大宋的官契對於普通小民還是很有震懾力的。

而這民間的私契,說真的還是有著保障性的,隻要有人鑒證。就好比水滸中林沖休書放妻的那一幕,就是如此。而要是有官府經手,那就是放妻文書了。

官版契紙的刊印,起初由「縣典自掌」。但是確切的經手人是縣吏,是以往往多數空印,私自出賣,將納到稅錢上下通同盜用。對於這人牙子來說,不管是官契還是私契,那都是手下必備的。

「道長好眼力,這位小娘子十分顏色,縫衣燒飯樣樣都拿得出手,是在東京見過大世麵的人。小人不敢誆騙道長銀錢,契約還剩了八年,八十貫,您意下如何?」

人牙子才不會對陸謙說這女人已經被前主人給收用過了,隻是沒生下什麼。這就已經不值大錢了。否則非要上個三五百貫不可!

當然,他到手的價錢也不會少於二三百貫了。

陸謙把頭一點,右手已經從袖兜裡丟出來一根十兩重的蒜條金來,「剩下的換做銀錢銅子。」一副款爺模樣。

那人牙子驚喜異常,這女子他五十貫入得手,還沒出門呢,就為他賺了三十貫錢,真好利潤。但旋即又感後悔,眼前道人出手這般大方,他適才就是要到一百貫,怕也使的。

按下心中的矛盾情愫,人牙子向那依舊拉拉扯扯的漢子招呼了一聲,這女子才知道,就這眨眼之間自己竟然已經被賣掉了。

去看那道人模樣,麵色有些黑,但人個子挺高,身姿雄健,背插寶劍,雖無玉樹臨風,但也英武不俗,倒是不醜。

眼看著人牙子取出官契,女子回首看了一眼身後院子,也是死心了。在契約上已簽了姓名處摁下手印,抹了眼淚,自來於陸謙見禮。陸謙一身道裝,卻花了八十貫錢賣了個女子,怎麼看也不是正經的道人,但誰又敢說呢?誰又在乎呢?

如陸謙是那大觀觀主的私生子,潘金蓮還享福了呢。

陸謙這邊也在官契上落了款,「潘金蓮?」那女子落款上清清楚楚的寫了這三個字,眼前這有甘金蓮八成模樣的女子怎生是潘金蓮呢?

陸謙心裡仿佛撂下個大炸彈。水滸上明明說她是清河縣張大戶家的使女啊。

「道長若是覺得這名字無趣,隻能於她換個就是。」人牙子捧著銀錢道。

潘金蓮這時正與另外兩個女子說話,或許往日裡她們也會開啟那撕逼大戰,現在卻是相看淚眼婆娑。

「人都是父母生養的,這名字還是父母留下的好。」

陸謙心裡現下還非常非常之意外。難不成他來清河就那麼早,連潘金蓮的命運軌跡也改變了?

如果說這潘金蓮是現在才被邁入張大戶家的,這倒也使得了。

也解釋的通,為什麼張大戶明明已經對潘金蓮見色起意,潘金蓮不願意,告訴到了主母那兒。那主母還肯留她到二十餘歲。

出了這檔子事兒,是不可能隻那張大戶懷恨在心的,那主母也不會給潘金蓮好臉色看。

潘金蓮如果是自幼就賣身張大戶家,這就有些扯淡了。

如此,潘金蓮實際上又走了一家,水滸故事裡,她也是剛進入張大戶家沒多久,這才順暢。

「這些銀錢你且收下,道爺我今兒外出有事,你且先在這店裡歇著。那房間床鋪打掃了即可。要吃食酒水果品,自把這銀錢取用。」陸謙說著遞給了潘美眉一枚鑰匙。

他自身是腳不沾地的出了客棧,騎馬就向著縣衙趕去。陸謙人是有些悶騷,但他不至於那麼的猴急沒品。這美人已經被他買下了,嘴裡的鴨子還怕飛了麼?

當懷裡的官契是假的,當誰都敢當逃奴不是?

身後,潘金蓮抱著銀錢和包裹,望著隻做了兩句吩咐的道人大步流星而去的背影傻傻的懵逼,吃驚與愕然中帶著一股濃濃的風中淩亂感……

這跟她適才想的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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