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喜劇人生1(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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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和我說話時總是疑問句,你是不是傻啊?娘和我說話是陳述句,告訴我答案,你這個傻孩子。我聽多了,就分不清傻和不傻的區別,我腦子有些混亂。

我喜歡獨處,不喜歡周圍所有人。

大雪天一個人跑到野外裡,一個笸籮,一把碎玉米,一根繩兒,半截短木棍,做成捕鳥的工具。仿佛已經聞到了燒麻雀,焦糊蛋白質的香氣。我把自己想象成烈火中的英雄趴上一天,一動不動。最後爹找到我從雪窩裡拎起來時,我仍然保持了趴著時的姿勢。

那時候上學還是一周上六天休一天,從周一到周六,在教室裡一坐一天,從早到晚,我從不會違反課堂紀律,從不和人說話、打鬧,也不會跟著那幫壞小子一起給語文老師起外號,從來沒有下雪天故意把教室門前的雪踩的溜滑,讓來自南方鼻子凍得像山楂一樣的班主任像個王八似的四仰八叉的摔在那裡,即使再好玩好笑我也不會笑。我是一個不苟言笑的人。

我的學習生涯總是伴隨著爹的打罵威嚇諷刺挖苦和一聲聲嘆息。這些讓我神經磨礪得更加粗大而麻木。學習成績從沒有讓這位上山下鄉到農村廣大天地大有作為的爹滿意。在這位名牌大學漢語言專業優秀畢業生的教育下,我連高中都沒有考上。那年我和爹幾乎是同時離開村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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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學到初中我都沒有走出過這個村莊,但我越來越厭倦待在這個封閉的村莊裡。沒有一個人給我好臉色,都把我當成空氣或是狗屎。

初中一畢業我就逃離了家,跟著娘本家的一個應該叫二舅的二大爺(因為爹是上門女婿,稱呼是要變的。)到工地上打工。每天起早貪黑,累得筋疲力盡,可我還是覺得比上學好一萬倍。乾完活兒,無論做什麼,怎麼做,隻要不妨礙到其他人,都不再有人管我。

從那時起我就喜歡光頭的形象,洗臉捎帶著連頭也洗了,乾淨清爽。光頭也很威武,特別是剛理完發的時候,頭皮泛著淡青色的光,透著股子痞氣。

金環蛇、馬蜂一身黑黃相間艷麗的花紋是警戒色,告訴你,我有毒,別惹我。光頭和眉骨處傷疤使我看起來更凶是我的警戒色,可建築工地上連最瘦弱矮小誰都可以欺負的缺五那小子都敢向我挑釁,時不時扌莫我的光頭。後來從《動物世界》中得知自身沒有毒且溫順的動物也會模仿那些毒物的樣子,叫擬態。

但我不沮喪,還是盡量擬的像一些。

到了建築工地才慢慢明白,學習不好和傻是兩碼事。工地上初中沒有畢業的工頭,是我最崇拜的人,精得跟猴似的。不到三十歲已經開上桑塔納,身邊的女人過幾天就換一個。那張嘴才叫一個會說話。得閒到工地上,高興了就和我們吹牛,家裡紅旗不倒,外麵彩旗飄飄;不高興就橫挑鼻子豎挑眼的罵我們,跟罵孫子似的。

他成為我的榜樣和奮鬥目標。

我在城市的繁華裡開闊了眼界。再也看不上莊裡那些鄉巴佬,甚至恥於再見莊裡人。

我的成長幾乎是瞬間完成的,甚至莫名其妙,突然就變了。

建築工地不遠處有小賣部,那個賣煙的小妮子長得不賴。我們去買煙從來都是一盒一盒的買,就是為了看看這個塗抹了紅嘴唇的姑娘。我因為她而開始跟著城裡人學習普通話。一天正趕上上火,我扯著公鴨嗓學城裡人說話,牙齒咬到僵直的舌頭。可惜我蹩腳的普通話和光頭都沒有引起她的注意,這位「香煙西施」從不多看我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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