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一章 厲鬼(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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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天回到房間,將卷宗甩到一旁的桌子上,自己先端起茶杯裡不知是何日的茶水牛飲一杯,而後又給自己填滿,如此往復三杯才將喉嚨的燥熱壓下去。

隻是哪怕隔夜的茶水再涼寒,陳天心頭的那股煩躁卻始終驅散不了。

放下茶杯,陳天不再做無謂的掙紮,選擇正視內心煩躁的根源。

無他,隻是因為老大交給自己的新案子涉及開成區。

那個陳天曾經最熟悉的地方、那個陳天無數次想要逃離的「家」。他以為早已將它忘記,但現在回想起來那城區裡四處彌漫的窮酸味似乎又從身上散發了出來。

曾經的陳天無數次幻想過自己將會大富大貴的搬離開成區,但當命運的齒輪轉動之時,陳天卻從未想過自己竟然是以「大理寺捕快」的身份離開開成區。

有句話叫「一人得道,雞犬升天」。但這句話在陳天身上顯然並不適用,或者說這隻是呂四單方麵的幻想。

而在陳天身上發生的更適合用「鯉魚躍龍門」來形容。

越過了那道「龍門」他的身份也就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轉變。他不再是「池中之物」,而是「天上聖靈」。

更何況曾經的陳天可是一個「賊」,一躍成為大理寺捕快,身份簡直就是一百八十度的大轉變。

但想要成為大理寺的捕快也並非易事,首先就是要跟那段不光彩的過往斷得乾乾淨淨。

這便是陳天這麼多年都沒有再回過開成區的原因。

有些深夜裡,陳天也想過總有一天自己還會與開成區有交集,隻是每每想到這裡他便心煩意亂到難以入眠。

曾經幻想的衣錦還鄉似乎並不實際,現在的自己更像是背棄了家鄉,背棄了過往的遊子有一天不得不落魄返鄉。

枯坐在座椅的陳天就這樣千頭萬緒地想了半個時辰,回過神來隻能拿起卷宗,準備讓案子來強壓下心頭的煩悶。

失蹤案的卷宗比陳天預想的還要枯燥,其中大多記錄的都是縣衙走訪各家各戶調查人口,最終通過多方驗證而確定的失蹤人員。

而這樣枯燥的過程在卷宗中占據了一大半的篇幅,陳天連半個時辰都沒堅持住便開始昏昏欲睡。

直到陳天將卷宗翻看到一大半時,幾個不起眼的字眼令陳天精神一陣。

「殘缺的屍體」「有凶獸啃食的痕跡」……

在這份卷宗千篇一律的記載裡,這幾個詞瞬間捉住了陳天的眼球。

陳天坐直身子,快速回看,終於找到了這一段案情的完整記載。

「六月十二日午時,縣衙快手劉誌巡邏至萬民巷與天府街交叉口,發現流浪野犬在垃圾中爭搶食物,上前驅趕野犬後發現竟是人的屍體殘肢……」

劉誌發現殘肢之後立馬上報縣衙,經過連續幾日的搜索,最終在萬民巷和天府街附近找到了屍體剩餘的殘肢。

但讓縣衙感到驚恐的是,不僅這些殘肢有凶獸啃食的痕跡,屍體的內髒竟全部被掏空。

由於屍體的麵部及一切特征均被毀壞,縣衙努力了幾日仍然沒有線索,最後歸咎於不知名的流浪漢餓死街頭,最後屍體被流浪犬分食。

陳天看完後皺了皺眉,對於縣衙這樣潦草結案習以為常,但其中有些細節卻讓陳天察覺出了一絲不尋常。

而後陳天快速翻看卷宗,發現整個卷宗中此類案情隻有這一例。

這讓陳天感到蹊蹺。

首先按照陳天對縣衙過往的了解,每一任縣衙的首要任務就是保住自己區縣內的穩定。

尤其是開成區這樣的貧民區,能保證不出一些大案凶案就足以給縣衙一個「盡職盡責」的評價了。

而現實情況是,開成區這樣「窮山惡水出刁民」的地方各類案件是層出不窮,每任縣衙為了保住自己的烏紗帽,往往都是選擇「報喜不報憂」。

坑蒙拐騙這樣的小案能拖就拖,凶殺命案就草草結案,或者隱瞞不報。

像剛才這類命案,街頭暴屍、殘忍分屍手段極其凶殘,案情撲朔迷離足以被稱為特大案件了。

案件雖然最後是以流浪漢被野犬分食潦草結案,但會被記錄在卷宗內才是令陳天最驚奇的。

在陳天看來,哪怕是初當察班不久的新手、哪怕沒有看到屍體,但在見到卷宗的第一時間都會首先想到這個案子是他殺。

但縣衙這般結案說明他們並沒有抓到真正的凶手。

所以陳天才會快速翻看卷宗,想要在卷宗的後半段找到類似的案子。

但結果卻什麼也沒有。

其次陳天會產生懷疑,還有一個原因。

案情記錄造假!

首先是時間:「六月十二日午時」。

陳天在開成區生活了二十幾年,那裡有多亂他是清楚的,尤其是夜晚。

正是這個原因,他二十多年裡就沒有在開成區見過有捕快敢在午時巡邏的。

哪怕是縣衙的捕快,在午時的開成區街道巡邏那也相當於一個不設防的姑娘走到了狼窩。

另外就是地點:「萬民巷和天府街。」

那裡陳天是了解的,可以稱得上是開成區的貧民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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