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傲嬌王爺 第二十三章 原委(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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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卻換春桃的臉漲紅了,良久之後,卻漸漸連眼眶也紅了起來:

「大人,你說的那是我爹,可是那婦人不是我娘,是我繼母,他們不過是貪財,想將我賣給一個六十多歲的老頭子作妾,也好給我同父異母的弟弟湊錢還賭債……我……我也是沒有辦法了,這才去投奔王爺的,哪知道他們還敢往王爺身上潑髒水。」

蘇慕林隻覺這話全然與她所知的事實不符,麵現疑惑,道:「你不過是一個庶民百姓,與秦王無親無故,怎麼就會想起投奔王爺呢?」

春桃雖然怒瞪著她,極是生氣,但因著不想讓蕭瑾瑜背上強搶民女的黑鍋,於是凶巴巴道:「王爺怎麼啦?王爺愛兵如子,我哥哥從前在家中待不住,憤而投軍,他原就有點粗淺功夫,後來在軍中被王爺賞識,成了他的護衛,在戰場上替王爺擋了一劍而死……」她雖言辭凶狠,但說及往事,她目中已不由流下淚來。

蘇慕林自小見多了她娘親關起房門來默然落淚的情景,這般流淚的卻從未見過,想要安慰又無從安慰,隻覺此事頗多疑點。

因為關係到她當初在朝堂之上彈劾秦王之事,她必須將此事弄個清楚,因此又問道:「聽聞秦王殿下素來愛兵如子,你哥既然救了他,沒道理他不會送了撫恤金給你家,怎的就到了要賣你給人做妾的地步?」

春桃頓時不管不顧哭將起來:「蘇大人有親生爹娘,哪裡又知道有後娘的可憐之處,我娘總共生了我與哥哥兩個,後娘進門又生了弟妹,我家家境本來就不很富裕,爹爹又一味糊塗,隻聽信後娘的話,哥哥實在耐不住受後娘的氣,才十六歲就離家出走,這一走就十年,再不曾回來,我隻恨自己錯生成了個女兒身,不然也出去闖上一闖,後娘將弟弟嬌寵的,吃喝嫖賭樣樣俱來,就算秦王搬座金山來了也得被他花光用盡了,可憐我哥哥的賣命錢,不過數月就被他灑進了賭場,揮霍一空……」

蘇慕林聽完,不免長長嘆息一聲,暗道,你隻當有了親生爹娘就過得愉快自在,那不過癡心想法罷了。

她不禁聯想到自身的遭遇,想到自己那位糊塗的爹,對春桃反倒多了幾分同情,掏出帕子遞了過去,輕語道:「這件事原是我誤會秦王殿下了,你且別哭,隻當我今日錯了,原不該提此事。」

春桃正哭到興頭上,這些事情藏在她心裡太久,哪裡肯停下來,也不理蘇慕林,掏出自己的帕子來邊拭淚邊哭:「後娘自己也生了女兒,妹子今年也有十五歲了,花一般的年紀,憑什麼就該賣我,而不是她自己的女兒呢?」

她為自己哭一回,為自己的哥哥傷心一回,又為蕭瑾瑜抱打不平:「王爺是頂好的人,待大人這般的好,大人還要疑心他人品有汙,你實在太……」抬頭看看麵前溫潤坐著的女子,正是秦王心尖上的人,自己再不平又如何,終究是王爺心甘情願,隻得把後半句話咽下去。

蘇慕林想不到當初那老夫婦前來尋女喊冤,內中原來另有情由。

蕭瑾瑜強搶民女一事是她心中一根隱隱的刺,想不起來便作罷,想起來卻不知如何跟他盤問,如今從春桃口裡知道真相,雖出乎意料之外,倒將她心裡這根刺連根拔起。

不過如今有沒有這根刺都無所謂,他既然要成親了,而她多半也會去地方當官,他們兩人今後再見的機會恐怕不多。這一場暗裡的風花雪月,也會隨著冬盡春來而消融殆盡。

未了春桃仍沒有回去,她抱著小包袱回到秦王府,又被秦王送了回來。

手執馬鞭立在蘇家門口的秦王爺,瞧著迎出來的單薄纖弱的女子,濃眉微不可見的皺了一下,又凶巴巴道:「本王如今大婚在即,蘇大人這般不知輕重,又過得糊裡糊塗,萬一婚禮那天病倒了,丟了本王的麵子可怎生是好?本王不過借你個奴婢使喚,等婚禮過後,她自然得回秦王府,用不著你攆人。」

其實她尤其不能苟同秦王那句編排她糊裡糊塗的話,不過如今已不甚要緊,她淡然一笑,暫時收下了春桃。

蕭瑾瑜見她居然一點氣也不生,怏怏而回。

不出半個月,秦王爺的婚旨賜了下來,秦王妃竟然不是梁姝苓,而是梁姝苓的姐姐梁姝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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