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決定(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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淩晨12點左右,僵著身子躺了一個多小時的寶琳,小心翼翼動作無比緩慢的起了身。

下床的時候,鞋子也沒穿,隻把鞋子拎在手上,緩慢無聲的走到後門處。

之前,寶琳假裝出去上廁所,回的時候,後門她隻是輕輕的關靠在門沿上,也沒上拴,因此,現在想悄悄的開門,不讓人發覺的出去,也方便的多。

十幾分鍾後,蹲在自家對門的草叢裡的寶琳,確定沒人跟出來後,小心的去了後山桃花林。

一路上走走停停躲躲藏藏,就怕萬一有人像電視劇裡那樣跟著她,萬幸,沒人跟著。

到了桃花林,寶琳從空間掏出了自個的小充電寶,對著上麵按鈕連按兩下,打開了燈,在桃花林裡麵小心的走著。

充電寶是她宿舍裡的,以前上初中的時候,帶著用的,電量不多,就隻夠手機充個一次電,後來嫌棄電量太少換了其他的,這個也沒舍得扔,就一直帶著。

這麼多年,寶琳陸陸續續的也攢了5個充電寶,都是用了一兩年左右不太利索了,就給淘汰了的,別的不說,現在充當手電筒用的還挺溜,光線不強,但足以看清前路。

到了大石頭哪裡,在月光下看到坐在石頭上那個單薄瘦弱的身影時,寶琳跳動不安了一整晚的心安穩了起來。

李草長得不高,可能是從小乾活再加上營養不良把吧,就1米52左右的樣子,兩人站一起她看起來就隻比寶琳高了半個頭。

當然這身高在村裡也不算太矮,就平均偏下一點吧,村裡的女孩大多數人的身高寶琳目測應該差不多是1米55左右,哪像後世平均身高都是1米60。

李草長一點都不像徐秀英,也許她像早去的父親,麵目清秀,隻是看起來太瘦弱了,但左臉上一道三寸長的疤痕破壞了整張臉的整體感覺,導致她的臉初看時會顯得有些猙獰嚇人。

她的力氣很大,乾活麻利,是從小乾活磨煉出來的。

她左臉那道三寸左右的疤痕,是十五歲有人上門說親後,徐秀英動手「不小心」劃的,自那以後,向她說親的大多是些窮的揭不開鍋的,或者是些寡夫二流子之類的。

也不知道一個人上輩子得做多少孽,這輩子才會有這樣的一個媽。

之後,李家打著為她好,絕不叫她嫁給哪些不著四六的人的名號,把她留到了現在,再過一個月就二十了,成為了四裡八鄉有名的老閨女。

雖然這時婚姻法規定的法定結婚年齡為男不得早於20歲,女不得早於18歲,但鄉下哪裡會講究這個,男一般十六七八結婚,女的更早,十四五歲就嫁人的大有人在,結婚就隻請親戚朋友,擺酒席,沒有必要根本就不會去扯結婚證,因為沒有那個意識。

寶琳走到了石頭下,沉默著爬上了石頭,隻安靜的坐在她旁邊。

李草其實根本沒睡,這種時候怎麼可能睡的著,隻她不知道怎麼跟寶琳說,她知道寶琳很成熟懂事,比她見識多多了,所以她在河邊碰見寶琳,在寶琳要走時說的話是那麼的猶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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