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01(1 / 2)
今天是2019年2月5號,農歷春節。
到處都是放炮聲,此刻我身後的牆壁隔壁都能聽到房屋裡一家人其樂融融歡聚的聲音。
而我隻能孤零零的呆著,警察局內也隻剩下了一名警察站崗。
而我卻等著被定罪,一切雖然都是剛發生的但我現在都有些不太敢相信。
先說說我的事情吧,我觸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68條內容。
這條法律一個小時前我剛明白是什麼意思,我想全世界九成以上的男人和七成以上的女人都曾經觸犯或者觸碰過這條法律。
但大過年的,隻有我現在被這條法律實錘了。第68條的內容如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八條規定:「製作、運輸、復製、出售、出租淫穢的書刊、圖片、影片、音像製品等淫穢物品或者利用計算機信息網絡、電話以及其他通訊工具傳播淫穢信息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按道理製作、運輸、復製、出售、出租我一條都沾不上。
但實名舉報我的並不是別人,正是我剛結婚兩個月的老婆。
事情我重新敘述一下,那是我們剛搬入新裝修好的新房體驗同居的第三天。
家裡裝修的差不多了,但很多家具沒到顯得有些落寞。
我看書房需要電腦,就想起了我上高中時期家裡買的那台台式機。
雖然很破舊了但當年也花了不少的錢裝配的,所以應該還能使用。
至少軟硬件都沒什麼問題,就是幾年沒開機了。
下班的間隙我回了趟家,試著調試了一下。
開始機器還是不行的,學過小半年電腦的我扣下了紐扣電池。在爸爸的修表桌上找到了新的進行更換,居然還能開機。
卡是卡了點,但擺在家裡應急應該還行。
征求了爸媽的意見之後我將電腦搬回了新家,原則上是為了省下一筆。
當我在新家將電腦設備全部裝好之後,我開始好奇的點開了這台塵封已久的古董。
從電腦的桌麵,到每個盤的命名。都極度體現這我高中還處於中二病的特製,當我看見通紅被存滿了的電腦d盤的時候。遠古的回憶沖擊這我的思維,我下意識的打開d盤一個叫學習工具的文件。文件描述三百多g,一盤分到d盤也不管三百g。我一眼就看見了那個夏天日積月累的寶藏,密密麻麻的視頻出現在我的眼前。
回憶高二那段時間,成績不好的我坐在教室的最後排。每天早早的在學校學完了作業,回家沒事似乎都在搗鼓這些。感謝快播,那個時候幾乎是個人瞎點都能下一大堆。
也是因此我的人生得到了啟蒙,觀察著四下無人。看了一眼手機老婆也沒那麼早下班,罪惡的雙手我伸向了電腦鼠標。
學習文件還被分為三六九等,以單純欣賞當年審美的標準我點開了極品這個備注文件。
喇叭開始傳出刺耳的噪音和某些讓人麵紅耳赤的東西,我再一次對我當年的審美有了新的認知。
我開始找喇叭上的旋鈕,想將最大化的音量關閉。
但顯然我沒有發現旋鈕,當我想到關掉聲音的時候。
劣質的電腦給我上了一課,那是故意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