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準備新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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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

主編室內,李華正坐在沙發上,等待著,右手邊一個比他大不了幾歲的男人正一言不發,盯著電腦屏幕。

無聲狀況已經持續了十幾分鍾,李華一點都不著急,反而安下心來。

他是為了《鬼吹燈》幫著秦小寶來談判來著。

作為多年的編輯,這本書潛力如何,心裡一清二楚,說的好聽,是幫小寶,何嘗不是為了自己為了奇點呢。

和《仙之逆》相比,這本書篇幅更少,甚至看不見同類作品,算是開山之作,從版權改編來說,更簡單,也更受歡迎。

前者要想走版權,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況且,仙俠的投資,可比一般的作品多的多。

如果主編不認可,也不會專心致誌地在那看了這麼久,所以他才不著急。

作為編輯,李華覺得這段時間運氣有些爆表,遇上了不拆家的哈士奇這位作者,要是那天拒絕了同事審稿的請求

不敢想象!

不過到現在,對方還不知道,以為說這個新作者是撈出來的,其他幾個同事也很羨慕,大家都能看見後台的數據,直說他撿到寶了,年終獎可以期待。

李華是為了錢麼?

當然,有一部分原因,算著算著,《仙之逆》大概的上架時間是在2月一號,如果萬訂以上,確實能拿一筆獎金來著。

最主要,還是一種感覺,親手扶持著一位大神,甚至白金作家崛起,那成就感,別提了。

在哈士奇大大身上,他看見了成神的潛質。

又過了一會,主編梧桐抬起頭,捏了捏有些發酸的眼睛:「文很不錯,是和那個《仙之逆》同一個作者?」

「對,但不影響進程,《鬼吹燈》是已經差不多寫完的書。」

「作者的意思是?」

「就是看咱們能不能授權,給出廣播的版權」李華轉達了秦小寶的意思。

「為了朋友給書的版權,看來關係不一般啊。」主編喝了口茶水:「你是想放對吧。」

「嗯,這本書潛力無限,如果咱們現在放棄,肯定會有別的平台跟進,再說了,隻是一個廣播的版權,收不了多少錢,反而可以作為宣傳渠道,真要被別人拿走,後悔都來不及。」

「分析的很完善,不過這事我也坐不了主。」主編這麼說,是認可了書的質量。

李華說的都沒錯,作為奇點,其實做的是無本買賣,不論從書的版權,還是與電台的合作,他都是受益方。

但是,大公司有大公司的規章製度,不可能去改變。

要是被爆出去,以後其他作者都找上門,有類似的要求,麻煩事就多了,還容易扯皮。

不過,這件事解決的很快,兩天後就有了消息。

很簡單,在秦小寶將作品送到電台審核後,奇點,電台負責人,以及小寶的代言人李華三人開了會議。

《鬼吹燈》首發還是在奇點,然後以一塊錢的價格,象征性地賣給電台有聲版權,當然,條件也是有的。

有聲版權不是你家獨有,另外,隻提供給專屬主持人使用,對此,電台沒有任何意見,得到版權本來就是意外之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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