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撲朔迷離(3/10求首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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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撲朔迷離(310求首訂!)

川渝餐館。

剛過十一點,餐館裡還沒有什麼客人。

一個中年婦女正在彎月要擦桌子,看到有人走進店裡,扭頭望去,「歡迎光臨……盧克警官,您怎麼來了?」

「王女士,我們找你了解一些情況。」

「請坐,我去給你們倒杯茶。」

盧克挑了一張桌子坐下,「不用忙了,我們剛喝了一肚子豆漿。」

王慧芳坐到盧克對麵,「盧克警官,萊麗女士的案子查的怎麼樣了?」

「還在調查中,今天過來就是想詢問幾個關於案子的問題。」

「好的,您問吧。」

盧克向餐廳後麵望了望,問了一句題外話,「你也沒休息幾天,就又開始工作了。」

「這是我女婿開的餐廳,平常是我女兒和女婿打理,我在家閒著沒事,就來幫忙。就是個勞碌命,閒不住。」

盧克點點頭,打開執法記錄儀,「王女士,您有手槍嗎?」

王慧芳搖頭,「槍?沒有,我用那東西乾嘛?」

「不要急著回答,你在好好想想,有沒有買過槍?」

「買槍,我……」王慧芳愣了一下,仿佛想起了什麼,語氣有些慌亂,「對了,我是買過一把槍,不過那不是我的,是萊麗女士讓我買的。」

「槍在哪?

「我不知道,我真不知道。

有一天,我正在萊麗女士家做飯,她就讓我幫忙買一把槍。我當時也有些納悶,為什麼她自己不買,讓我幫她買。

她說自己因為工作原因,不方便以自己的身份買槍。

我當時也有些擔心,就沒有答應。」王慧芳嘆了一聲,露出懊悔的神色,「後來,又出了一件事,萊麗女士家被槍手襲擊,玻璃都打碎了。

老嚇人了。

萊麗女士再次提出,讓我幫忙買一支槍防身,還說會給我一萬美元的購買費。

我一心軟就答應了。

買了槍就直接交給她了,後來再也沒有見過。

那把槍出什麼事了嗎?」

盧克如實說道,「那把槍殺人了,現在屬於凶器。你作為槍的主人也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什麼?殺人了。」王慧芳被嚇得打哆嗦,聲音顫抖,「不關我的事呀,那把槍真的給了萊麗女士了。我就見過那一次,之後再也沒扌莫過了。

真的不關我的事。」

聽到了外麵的動靜,一對三十多歲的夫婦從後廚走出來。

「媽,怎麼了?出什麼事了?」

盧克亮出警徽,「lad,我們正在給王女士做筆錄,請你們回避一下。」

「我媽就是去那家當保姆,跟萊麗女士的死沒有任何關係。」王慧芳的女兒辯解道。

「不管是否有關係,我們都要按照規定做筆錄,明白嗎?」

「好的,我們回避。」王慧芳的女兒和女婿又回到了後廚。

「王女士,有誰能證明你把槍給了萊麗女士?」

「當時沒有別人,就我倆。」王慧芳似乎怕盧克不信,補充道,「我說的都是真的,有人對著她家開槍。我是出於擔心她,才幫她買槍的。要不然,我用那東西乾啥。我一個老太太,沒錢沒勢的,也用不著。」

「你說有人對著萊麗女士家開槍,是什麼時候?」

「今年一月初,沒幾天我就幫她買了一把槍,還是我女婿陪我一起去的,我哪懂什麼槍。」

大衛站起身,去外麵打電話了。

盧克繼續詢問,「前天晚上十一點到兩點之間,你在哪?」

「盧克警官,萊麗女士的死真跟我沒關係,我要是凶手早就跑了,也不可能在去她家,更不會報警了,我真是清白的。」

「正因為你是清白的,更需要做筆錄了,不把事情說清楚,不記錄在案,以後反而會對你不利。」

王慧芳反應了過來,點頭,「您說得對,我做筆錄。

前天晚上我在家睡覺。我女兒和女婿都能作證。

我是早上七點二十出門,七點五十到的萊麗女士家,後來的事你們都知道了。

萊麗女士那時候早就死了,我也不可能殺人。」

大衛走了過來,耳語道,「馬修查過了。

1月7日那天,萊麗哈瑞家的確遭遇了槍手襲擊。襲擊她家的人叫鮑恩卡諾,反對禁槍,是民兵組織的激進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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