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問第三十八(1 / 2)
三年之喪何也?曰:稱情而立文,因以飾群,則親疏貴賤之節,而弗可損益也。
故曰:無易之道也。創鉅者其日久,痛甚者其愈遲,三年者,稱情而立文,所以為至痛極也。
斬衰苴杖,居倚廬,食粥,寢苫枕塊,所以為至痛飾也。三年之喪,二十五月而畢,哀痛未盡,思慕未忘,然而服以是斷之者,豈不送死者有已,復生有節哉?
凡生天地之間者,有血氣之屬,必有知,有知之屬,莫不知愛其類。今是大鳥獸,則失喪其群匹,越月逾時焉,則必反巡,過其故鄉,翔回焉,鳴號焉,商躅焉,踟躕焉,然後乃能去之。
小者至於燕雀,猶有啁噍之頃焉。然後乃能去之。故有血氣之屬者,莫知於人,故人於其親也,至死不窮。
將由夫患邪淫之人與,則彼朝死而夕忘之,然而從之,則是曾鳥獸之不若也,夫焉與相與群居而不亂乎?
將由夫修飾之君子與,則三年之喪,二十五月而畢,若駟之過隙,然而遂之,則是無窮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