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挖草忘記樂器這回事了。(2 / 2)
「」
大呲花?
劉明凱非常想吐槽。
那你為啥不叫竄天猴?
「那啥,傑哥,要麼我們開始?」
劉明凱想趕緊結束這個話題。
「嗯,行。」
李少傑點了點頭。
「那先談談價格。」
「排行榜質量製作,從作曲作詞編曲錄製混音都包辦。」
「開店新客,就算你兩萬一首吧,這個價格可以麼?」
「這個沒問題!」
劉明凱道。
「主要是分成!」
賣歌基本都是賣買斷歌曲,不然,你製作人一個不爽,不讓人唱了怎麼辦?
這不給藝人和娛樂公司當猴耍呢?
費了資源給你推廣,火了以後你收回權利自己恰錢,這不給別人做嫁衣呢麼?
除非是自己的音樂工作室擁有了宣傳資源與渠道後,發展成娛樂公司的時候,才會開始手握版權自己運營。
當然,也並非絕對如此廉價。
在買斷的基礎上,是可以擁有分成的,這並不沖突。
劉明凱非常的耿直。
「我是新人,跟公司是五五分成,就算是自己的資源,也不好要價太高,但我可以保證,我能給你分四成。」
「這麼高?」
李少傑倒是挺吃驚的。
這小子可以啊!
「不過,在合約的基礎上,還是老規矩。」
李少傑說道。
「你可能不知道,但應該會理解。」
「雖然賣給你唱,但我自己的歌,我做主。」
「改編,匯編,亂編,我是不會同意的,而且我要保留語言翻譯權。」
「沒問題!」
劉明凱點著頭。
這很正常。
一些音樂人在賣作品的時候,在基礎合約上,都會額外加一些合約。
常見的,像是自己商業演唱不受影響,改編音樂需獲得創作者同意,利益永久分成,甲方違約或是隱瞞收益可以解除代理合同。
這樣的操作算是對雙方最大的保證。
「大概就這些了!!傑哥!!是不是可以開始準備了?!」
劉明凱確實很著急。
「之後的合同我會抓緊擬好簽字,要不咱先來試音?」
「嗯,行。」
李少傑點了點頭,打開設備,戴上耳機。
「找幾首你覺得最適合你的歌曲,唱一遍我聽聽。」
「哦,風格盡量不要太單一,音域也是,最好讓我聽一聽你低音,中音,高音區的不同表現。」
「好的!!」
劉明凱來到錄音棚,開始唱歌。
李少傑則開始分析起劉明凱的聲線。
【低聲區渾厚,非常有磁性。】
【中音區很酥。】
【高音區的假聲很柔,整體的聲線非常的溫柔。】
果然,就是第一次見到的時候聲線特點。
很有一種公子哥的感覺。
隻不過,劉明凱好像有點太過正經。
什麼年代了還端著架子?
這不好!
「你試著稍微輕快一點,想象一下,像是在散步。」
「哦哦!好!!」
當劉明凱換了一種感覺唱出來後,一樣的聲線,頓時迸發出了不一樣的感覺。
李少傑眼前一亮!
不錯,是一隻優質的金蛋老母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