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1章 可能有點大事。(求訂閱(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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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藝播出後,很順其自然的有相當不錯的收獲。

熱度上也絕對不可小覷。

事實證明,專注做內容的不一定沒有熱度,熱度也不是靠營銷就能抬動的。

李少傑的口碑自然不需要說。

就這金字招牌一擺,是真的不缺流量。

流量這個東西,如果你一味的強求,那麼迎來的不隻有流量,還有來自於觀眾們的鄙視,謾罵,最後的結果就是誕生出無腦的粉絲群體,在整個社會上作妖,讓網絡環境變得烏煙瘴氣。

最後,傻B的隻有自己。

這世界是因果循環的,你惡意,回饋給你的也隻有惡意。

這些流量明星眼界太短,隻有人生區區數十年。

名聲如無物,金錢唯永恆。

確實賺了別人幾輩子都賺不來的錢。

但或許這些人從來沒想過,過上個幾十年,是否仍舊被釘在恥辱柱上。

他們更沒想過,或許過個幾百年,會成為未來社會學家,藝術家們研究的反麵教材,被後輩子孫嗤笑著戳脊梁骨。

這不是誇張,因為歷史早已證明。

無論是男是女,地位或高或低,隻要你引起了一係列的社會現象,都會由後人評說。

婉約派的代表,窮文人柳永,死後無人管,卻有仰慕其才華的京城伎女們為其祭奠安葬。

曾為官伎的梁紅玉,也曾以英雄的姿態,歷史上刻下「抗金女將」的名號。

嚴歌苓創作的時候,查到金陵女子大學教務長魏特琳的日記,得知在1937年的南京,曾有20多位伎女站出來,保護女大學生,從此誕生了小說,又被改編成電影的《金陵十三釵》。

歷史上關於「戲子」的記載從不少。

自然有戲子誤國的典型,更有忠勇善良的例範。

可以選擇做一個取悅於人,隻在乎今朝,歷史評價為「品行不端,汙穢不堪」的嫪毒,也可以選擇做流芳千古,被司馬遷稱贊「善為笑言,然合於大道」的優旃。

在當年,或許前者擁有無與倫比的權力金錢,但千百年後塵歸塵土歸土,留下的隻有醜聞與罵名,無數年後的後代會指著你的荒唐事,嘲笑嬉罵。

他們會在偶然談及的同時,嗤笑一句「什麼狗東西」。

而後者,或許在當年,會更加的困難,或許會放棄一些物質利益,甚至是付出更沉重的代價,但千百年過後,所有的後人在談及你的時候,都會豎起大拇指,折服於你當年看似愚蠢的選擇,說一句「老祖宗真滴強」,然後以你為偶像。

李少傑並不看重利益,隻想搞自己的文化。

這樣帶來的結果,是走在自己理想的路上後,無意間,也收獲了流量,收獲了名譽。

為人處世,以善為本,以知致行,以德為骨,以藝聞名。

此為德藝雙馨。

或許踐行此道沒什麼成效,或許很多人中也隻有一個李少傑。

但起碼,不會像某些群體那樣,百年後,在歷史書上,隻有極端恥辱的一筆。

現在你能掩飾的東西,時間的力量卻總會將你的陰暗揭開。

走在正確的路上,或許更困難,但什麼都會有的。

可若是一開始便追逐流量,金錢,名聲,什麼都會沒的。

音樂是飯碗,搞音樂也是為了吃飯賺錢,但音樂也是藝術,也該有其正確的文化屬性,而不僅僅隻是娛樂,不僅僅隻是賺錢的工具。

在節目結束後,網友們的誇獎反而沒有想象中的那麼多。

誇獎這玩意,也是有個閾值的。

觀眾為什麼會誇一個節目?

肯定是節目達到,或者超出了自己的期望值,這樣會帶來強烈的驚喜感。

但李少傑出手的作品質量實在是過硬,每一次都驚喜,而這樣的厚重文化氣息與不一樣的驚喜感早就已經有點麻木了。

一次兩次還好,但每次都超標準的話,誇獎會和質疑一同消失。

大家覺得,傑哥出品,那就應該是這樣。

但這不是什麼壞事。

有句話說的好。

「全靠同行襯托」。

李少傑這種專精於作品內容的人,如果是在嚴肅音樂領域中,給絕大多數普通人的觀感,或許沒那麼誇張。

可一旦來到娛樂行業,商業模塊

從內容上來說,純純的降維打擊。

有廣大同行做陪襯,李少傑這邊就算沒什麼驚喜沒什麼突破,僅僅是按部就班的將內容做至合格,對比起來那都精彩無比。

畢竟,目前來看,令人耳目一新的綜藝確實不多,大多數的都還是找明星做小遊戲,真正有內容高質量的綜藝的出現,都是以年為單位的。

簡單來說。

能打的很少,一年出個一兩個,根本很難撞上。

其他的全都不能打,甚至可以很好的起到反襯效果。

當然,雖然誇李少傑的網絡言論開始越來越少,但口碑其實反而一直在上升。

網絡不乏噴子,對傑哥的誇贊往往出現在網友回懟黑子們的評論中。

噴子是無法杜絕的。

一開始李少傑剛嶄露頭角,過於強悍而以至於有些夢幻,必然會有人間清醒的廢物站出來說點不一樣的。

隨著李少傑的成就越來越大,這些人被嘲笑的越來越多,自然心理越來越變態,偏不願承認別人強。

更是會無理取鬧的去噴。

既然沒法否定你傑哥的NB,那麼我就拉點歷史鬼魂出來跟你比。

這個網上,完全不會缺少那種踩一捧一的,或者總拿XX和XX比,以此來引戰,看熱鬧不嫌事大的人,更不會缺少帶著偏見與刻板認知,容易被扇動的人。

哪怕很多歷史人物都死了好幾百年,甚至上千年。

都有SB會拿出來鞭屍的去「比」。

比如討論漢武帝和唐太宗到底誰更猛這種沒什麼可比性的問題。

其實這問題答桉很簡單,都很猛,但沒法去比較,因為你不能拋開時代局限性與社會發展的問題,光去談功績。

但偏偏就是有一群人,各種自我解讀無腦認知我以為的討論。

他們認為打敗對手的方式永遠是抓著對方黑點一直不放,我不需要變強,我隻需要對手比我更爛,起碼貶低到大家都信為止。

純純的燈塔狠活兒了屬於是。

而音樂史上的人也離不開這樣的「中槍」。

明明是不同風格的集大成者,可能一個是彈鋼琴的,一個是拉小提琴的,一個是作曲的,但偏有SB站出來拿人和人比較,非要找出點茬來。

人都死了上千年了,還有一大堆後人在這比較呢,還能打起來呢。

死人都能被拿出來搞輿論何況你李少傑一個大活人呢。

當然,本來無解的這條路,也已經被傑哥通關了。

按照正常人的邏輯,是沒辦法和薩比講道理的。

所以李少傑從不浪費腦細胞在這方麵。

曾經倒是也回應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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