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土地兼並?(四):佃如虎踞(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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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由檢自然也看出了他們笑容中所含的意味。

不免有些羞惱,臉色微微發紅。

汪汝淳看到皇帝的窘色,連忙善意地解釋起來:

「陛下,朝廷的商稅如此輕微,許多商人尚且不肯老實繳納。田賦許多地方不過是三十分之一,勞役丁稅因為本朝不清點人口,比起國初負擔降低,隻怕不到五分之一,就這樣各地田主尚且要脫逃。那田租按五五分成,佃戶豈有這般老實繳納的道理?」

李之藻補充道:

「陛下豈不聞我朝民間向來有『久佃成業主』這句俗語麼?還有『田入佃手,佃如虎踞』!」

「這個……」朱由檢覺得自己似乎有些印象,似乎在哪裡看過,他拚命在腦海中搜索,隨即想到在顧炎武的《天下郡國利病書》中確實有這樣的記載。

李之藻見朱由檢說出「這個」兩字,就說不下去了,以為他畢竟是身處高位,不諳民情,溫厚地笑了一下,耐心解釋起來:

「這田是佃戶在耕種,許多地主對田地遠不如佃戶熟悉,甚至不少地主連自己家田在哪裡都不知道。佃戶隨便找個理由就可以隱瞞收成,少交甚至不交田租。

「朝廷收賦稅尚且難,這收田租自然也難。收一家佃戶的田租難,若是收取十家,上百家佃戶的田租,那就更難。若是收上千家的田租,那難上加難。」

「許多時候地主的田就此被佃戶侵占,也自認倒黴。」

朱由檢皺眉:

「難道田主不可以去衙門告佃戶麼?」

汪汝淳嘆氣道:

「告自然是可以告,可打官司又豈是容易,要辯清真相就不易,即便在本地告贏了,對方還可以去按察使等上級衙門上訴,有的地主和佃農爭議的案子,前後告了兩年都沒結案。為此耗費的心力和錢財,倒還不如當初不和佃戶爭執。」

李之藻道:

「微臣有一小友祁彪佳曾經在天啟年間擔任福建興華府推官,便曾經處理了許多地主和佃戶爭議的案件,匯集成冊。

「其中一件案子是某俞姓秀才,花費三十兩銀子向寺院買了一塊寺田。結果佃農吳貴三、周乾祿連續兩年都沒給這俞姓秀才田租,不但如此還出言辱罵這俞秀才。說是自己已經交了稅糧,所以無需再給這俞秀才田租。」

朱由檢皺眉:

「那這俞秀才就沒辦法麼?」

李之藻說道:

「俞秀才最後隻能不要這田了,又以十八兩銀子的價格賣回給了寺廟和尚,等於他自己倒貼給了和尚十二兩銀子。」

他接著說道:

「這是不肯交租的,還有佃農直接盜賣地主的田。比如秀才戴貞吉的田,租給一個叫林君進的佃農,林君進死後,他兒子又把這田賣給了彭秀才。

「還有莆田陳家,和佃戶林道積訂立了租佃契約,後來林道積的兒子林成宇覺得寺廟的田容易拖欠田租,便和寺廟和尚勾結,硬要把陳家的田說成是寺廟的田。」

李之藻說到這裡,汪汝淳插嘴道:

「李大人說的這些案子,還都是有功名的生員、鄉紳和佃農之間的糾紛,打起官司來,生員和鄉紳還能有幾分便宜。若是毫無功名的地主和佃農發生糾紛,這要打贏官司便更難了。」

李之藻嘆氣道:

「這還是田主和直接種田的佃戶有糾紛。還有的案子,佃戶又把田轉出去,轉個三四次,這發生糾紛,要厘清更難。

「有一個案子裡,秀才歐陽春把田租給佃戶張文武,張文武又有自己的田,連帶自己的田又轉租給了江得益。然後江得益又把這些田轉租給了池子奇。」

朱由檢聽到這裡,覺得自己的頭都大了,他連忙叫:

「且慢!這佃農還能把地主的田再轉租出去?」

李之藻說道:「這是自然!」

似乎對皇上連這麼簡單的事實都不知道,有些奇怪。

朱由檢也不由得苦笑起來,要是這樣,他也覺得收租不那麼容易了。

甲租給了乙,乙租給丙,丙租給了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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