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捉賊捉贓(1 / 2)
晉陽還沒來得及再說什麼,就聽陳軒慢條斯理地說道:「公主殿下,何必為了這個奴才動怒?不就是罪證嗎,我已經找到了。」
李世民聽的是眉毛一挑:「你已經找到這個狗奴才貪腐的罪證了?」
他剛剛也翻過這賬冊,可是卻沒有發現什麼不妥的地方。
「陛下,這很簡單啊,這個煞筆把一切都寫在了賬冊上的。」
呂七鬥心念電轉,他可不記得自己露出過什麼馬腳來,更何況會把這種東西明目張膽的寫在賬冊之上。
「駙馬,您如果想要老奴的這顆頭顱,那就盡管拿去好了。不要再說了,如果公主殿下身子出了什麼問題,老奴可是萬死莫辭啊。」
「哼,蠢貨,公主的身體我可比你關心的多,你用不著在這裡挑撥離間。更何況你把自己說的如此忠肝義膽,那為什麼又會做出貪腐的事情來呢?」
「駙馬,老奴沒有做。如果您一定要如此誣陷老奴,就請您拿出老奴所貪腐的錢財來!不然的話,就算您砍了老奴的頭,也別想讓老奴改口。」
「也罷,既然你想死,那就讓你死個明明白白。」
說著,陳軒對著李世民施禮道:「陛下,請您派一隊人和臣去起獲這個狗奴才所貪腐的錢財。」
「好,朕準了。」
李世民也想看看,這個「工具人女婿」到底會怎樣做。
他本來也想跟著一起去,隻不過皇帝出宮,茲事體大,所以也就隻能作罷。
……
唐軍編製,五人為一伍,設一伍長;兩伍為一夥,設一夥長;五夥為一隊,設一隊正。
也就是說,一個隊正就等於現在的排長,下轄五十名士兵。
不過這隻是一般情況,而從北衙禁軍中挑選出來的精銳,則被稱作百騎,更是精銳中的精銳,等同於現在的中nanhai保鏢。
而李世民派來協助陳軒的,就是百騎中的一名隊正,此外還有二十名百騎軍士。
那隊正眼睛很是奇怪,白眼仁多,瞳孔卻極小,陳軒感覺他的目光總是落在自己的要害部位——心髒、咽喉之處是最多的。
那種感覺就是,把自己當成了一隻待宰的豬羊一般,就看哪裡方便下手。
可能這就是職業病,作為皇帝的內衛,如果不時刻保持著這種警惕,估計也活不了太長時間。
陳軒騎在馬上,跟統兵的隊正套近乎:「這位將軍,不知道該如何稱呼啊?」
雖然他也知道和皇帝內衛套近乎有點犯忌諱,隻是如果不說點什麼,轉移一下注意力,陳軒就會覺得自己的屁股已經被顛的快要變成八瓣了。
他在心裡發著牢騷:他奶奶的,這長安的路況怎麼如此之差,就這還說是世界上最大的城市呢?
陳軒開始懷念起他前世所居住的那個三線末尾城市的柏油路麵了。
為了自己的屁股著想,以後有機會一定要把水泥給搞出來!
陳軒在心中暗暗發誓。
那隊正看了陳軒一眼,沒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