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這支狼毫十萬貫(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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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小店的鎮店之寶,人稱狼王毫。」

「可否讓我試一試?」

「這個……」

掌櫃有些遲疑,這狼毫他本來是不想賣的,而是放在顯眼的地方作為鎮店之寶,用來給書坊拉人氣的。

可如果客人非要買,那也不能不賣啊。

說不得,隻能出個高價或者再設置一點門檻才行了。

「怎麼,是這狼毫不能賣,還是掌櫃擔心我們拿不出錢呢?」

晉陽開口了,她看到陳軒問那枝狼毫就想起了自己這個駙馬那一手瀟灑飄逸的飛白來,頓時生出了心思,想要將這狼毫買下,贈與陳軒。

說起來,成親這許多日子了,自己好像還沒送過什麼東西給他呢。

「小娘子是想要送給令兄吧?好叫小娘子得知,這狼毫賣是賣,不過也要分賣給誰,和怎麼賣。」

晉陽又生氣了,掀起了錐帽上的麵紗喝道:「什麼小娘子,我已經成親了!我們是明媒正娶的夫妻,不是兄妹!」

這是陳軒為了低調一些,特意讓她戴上的。

這些人是怎麼回事,難道就看不出來我挽的發髻是已婚婦人才會有的嗎?

掌櫃的倒吸一口冷氣,視線在陳軒和晉陽身上來回挪了好幾次,直到把陳軒看的有些發毛,忍不住冷哼一聲這才反應過來:

「夫人恕罪,小人失禮,實在是失禮。」

「你這狼毫到底怎麼個賣法,說出來聽聽!」

「這支狼毫,作價十萬貫!」

「什麼,十萬貫?」

晉陽一開始還以為自己聽錯了:大唐一個上等郡一年上繳的賦稅都沒有十萬貫,這區區一支毛筆,能值得了這麼多錢?

就連如月都忍不住開口道:「你這老兒,好生不老實。這區區一支毛筆也敢開口要價十萬貫?你怎麼不去搶哩。」

「諸位莫急,莫急啊,請聽小人把話說完。如果是一般人想要拿走這狼毫,十萬貫一文錢都不能少。可如果……」

「如果什麼?」

「如果是書法大家想要的話,那小店是分文不取,直接雙手奉上。」

掌櫃的話中含義很明顯了:要麼你拿出十萬貫來,要麼你是書法名家。不然的話就別想從我這買走這狼毫。

「你這分明是欺人太甚!」

晉陽漲紅了小臉,可才說了一句就被陳軒給攔住了:「娘子莫急,這掌櫃的可是個好人吶。」

好人?

就他這腦滿腸肥的樣子,怎麼也看不出來哪裡好啊。

「這掌櫃的知道我正好缺少一支好狼毫,所以特意要把這支筆留著送給我,這難道還不是好人嗎?」

陳軒自信滿滿的話差點讓掌櫃的和小夥計笑出聲來:留著送給你?

你算老幾啊?

拿不出十萬貫來,就在這裡胡攪蠻纏是吧?

你也不看看你多大的年紀,嘴上的毛還沒長齊呢,就敢說這種大話,也不怕閃了舌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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