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回 林沖趙鼎簽契約,徽宗招安梁山軍(2 / 2)
蔡京道:「如官家所言,青州富裕,可否再多要些?」
一群人嘰嘰喳喳良久,宋徽宗一拍禦案,道:「就這麼定了!明日去跟林沖說,青州可以給,但須等一個月,慕容愛卿便可趁這個月,將青州官府財產,還有大富戶,都搬走。」
眾臣皆贊官家英明,慕容彥達自然應承。
宋徽宗又道:「林沖他有了權北海都督的名銜,必然是想從海外進項。叫他每年上繳朝廷一百萬貫稅賦,再給朕的內庫十萬,不!二十萬貫。除此之外,半個月內進獻朝廷三十萬,不!五十萬貫!」
宋徽宗經歷昨夜在慕蓉貴妃處的恐懼,想起唐玄宗丟了京城出逃的悲涼,隻想快點談成。就道:「兩位愛卿,如今內無強兵資財,外有北遼西夏。今日必須與林沖談成,有些條件,二位愛卿可自行決定讓步,朕不會怪罪的。若是談不成,朕當追責!」
趙鼎和吳敏終於和林沖達成契約,主要內容有:
一,朝廷任林沖為登州節度使,開節度使府,麾下官員自行任命。
二,梁山軍駐節登州(蓬萊、煙台、威海、乳山),萊州(萊州、萊陽、青島),密州(膠西、安丘、諸城、莒縣),濰州(濰坊),青州(青州、臨眗、壽光、博興),共五個州府。
三,該五州之地方官員,包括五個州知府,由登州節度使任命
;唯各州通判共五人,由朝廷派遣。
四,梁山軍聽調不聽宣,軍費自籌。為朝廷出兵,軍費由朝廷提供。
五,任林沖為權北海都督,綏靖海上。
六,朝廷不拆散梁山兄弟,不拆分梁山軍。
七,青州府城一個月後交給梁山。(其他四州州府已經被梁山軍占領)
八,梁山軍一個月後撤離梁山,梁山泊和梁山山寨由當地官府治轄。梁山軍在梁山所立陣亡將士陵園、祭奠觀和紀念碑,官府不得損壞。
九,梁山軍釋放鄆王和所有被俘官員,以及將領和各級軍官。
十,登州節度使所轄五州,合計每年上繳朝廷八十萬貫稅賦,另繳二十萬貫進內庫。
十一,梁山軍半個月內,進獻朝廷四十萬貫。
十二,十年後,林沖解散節度使府,辭去節度使,或入朝為官,或出海自尋落腳。梁山軍並入官軍,由朝廷樞密院指揮。
雙方議定,趙鼎和吳敏代表朝廷,林沖和柴進代表梁山,一式兩份,簽字畫押。
到第二日清晨,朝廷招安使,殿前太尉楊戩,在禦史中丞趙鼎和校書郎吳敏等陪同下,自東京城東門而出,柴進等迎著,踏著一條紅毯,一路兩旁香花綢裝,未及五裡,就到梁山軍連夜搭起的招安大棚。見上麵結彩懸花,下麵笙簫鼓樂,軍士導從,儀衛不斷,梁山眾將,拱手迎接。
整個東京城東城牆上,有許多混上來的軍民在觀看招安。隻是距離太遠,大夥兒伸長了脖子也看不清。但不妨礙眾人為東京城消去一場浩劫而興高采烈;隻是無人知曉,不到八年後,真正的浩劫—靖康之恥,就會落在大宋,落在東京城。
楊太尉等直至招安棚前下馬,與林沖等見禮後,進得棚來,中間設著碩大幾案,用黃羅龍鳳桌圍圍著。正中設萬歲龍牌,將禦書丹詔,放在中間,禦酒放在左邊,禦錦放在右邊;,金爐內焚著好香。
楊戩、趙鼎、吳敏立定,林沖柴進晁蓋等都跪聽聖旨。楊戩開讀詔文。
製曰:朕自即位以來,用仁義以治天下,公賞罰以定乾戈,求賢未嘗少怠,愛民如恐不及,遐邇赤子,鹹知朕心。切念林沖、魯達、柴進、晁蓋等,素懷忠義,不施暴虐,不侵擾民,歸順之心已久,報效之誌凜然。雖犯罪惡,各有所由,察其衷情,深可憐憫。朕今特差殿前太尉楊戩齎捧詔書前往宣詔,將林沖等大小人員所犯罪惡盡行赦免。禦封林沖為登州節度使,開節度使府,任命部下;賜林沖金犀帶一條、玉牌一麵;禦賜金牌三十六麵、紅錦三十六疋,賜與魯達等上頭領;銀牌七十二麵、綠錦七十二疋,賜與林沖部下頭目。赦書到日,莫負朕心,早早歸順,必當重用。故茲詔敕,想宜悉知。宣和元年(1119)孟秋七月四日日詔示
說道這招安宣旨的年月,水滸原著有個大BUG。
欲知是什麼大BUG,且聽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