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二章 黃雀在後?不,是黑虎掏心!(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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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內郡,修武。

相傳這裡原名叫做『寧邑』,武王伐紂之時,曾經遇到暴雨連連,於是大軍駐紮在此修整,故而這裡改名為『修武』。

如今雖然沒有暴雨,但劉邦率領的五萬漢軍,再加上收編的兩三萬魏軍和一萬多殷國軍隊,此刻正駐紮在這座歷史名城,準備向南渡過大河。

當日在溫邑縣的時候,劉邦搶在張良沒有趕來之前,在皆大歡喜中包辦了一段婚姻。

嗯,槍杆子握在劉邦手裡,許望哪有拒絕的膽量……

當然了,百金照付,不過不是卦金,而是聘禮,而且還留下了不少的甲士,幫著許家盡早搬到櫟陽居住。

畢竟人心難測,劉邦擔心他們一家會攜款潛逃……

至於大軍為何不徑直向西渡過大河,而是掉頭向東,則主要是糧食不太夠了,需要先到滎陽的敖倉就食,補充物資之後再掉頭回到雒陽。

此刻天色蒙蒙亮間,箭樓之上的哨兵,看到了遠處塗道上,一個穿著單衣,拎著草帽蓑衣的身影正在向這裡大營靠攏。

他不敢怠慢,慌忙通知下方的百將。

於是,一行數騎飛馳而出,在距離來人十幾米的地方,不斷逡巡,手中強弩指向對方,滿是戒備。

「不知道這是大軍駐地,閒雜人等不能靠近?要是沒事的話就趕緊走,別給自己找麻煩!」

平端強弩的百將雖然語氣嚴厲,但卻沒有絲毫下達攻擊的指令。

韓信重申軍法之後,軍中無論將領還是士兵,但凡有無故殘害百姓者,皆斬!

來人放下手中蓑衣草帽,張開雙臂,示意自己不是敵人,大聲說道:「某乃陽武戶牖鄉人陳平,有事求見漢王舍人魏無知,還望將軍通傳!」

舍人,是這一時期王公貴族身邊近臣的稱呼,掌平宮中之政,分其財守,以灋掌其出入,主要負責管賬。

那個百將愣了一下,漢王身邊舍人眾多,他隻是一個小小的百將,隻是聽說過這個名字,但具體是誰,還真是不清楚。

於是他點了點頭:「既然不是閒逛,那就請客人隨我來吧。」

他說完,撥馬上前引路,不過他帶領的其他騎兵卻並沒有絲毫怠慢,依然平端著強弩,隱隱將陳平圍在中央。

畢竟,這裡是軍隊,防人之心不可無。

一旦這個叫做陳平的膽敢有異動,他們就立刻把他射成刺蝟!

少頃,從中軍幕府的方向,狂奔出一個寬袍大袖,相貌普通的年輕人,他走到軍營門口,環目四顧,尋找著陳平的蹤跡。

「賢弟,我在這裡!」

被幾名甲士看押在角落的陳平,單手舉高,大聲呼喊。

看守營門的百將看著向陳平奔去的年輕人,恍然大悟道:「原來那人說的魏無知,就是他呀!」

身邊士兵好奇詢問:「魏無知,很有名嗎?」

百將笑笑說道:「他並不太有名,但他的祖父,可是大名鼎鼎的信陵君公子無忌!」

信陵君三字出口,他身邊的一眾士兵頓時肅然起敬。

畢竟,他們家的漢王,是信陵君的腦殘粉……

能讓他們的王甘願追隨,願以臣下侍之的男人,那能是普通人嗎?

一瞬之間,相貌平平的魏無知在他們眼中,頓時變得豐神俊朗,風度翩翩了起來。

隻可惜這種狀態,隻維持了短短十幾個呼吸。

原因很簡單,隨意紮著發髻,穿著一身短打扮的張良,早起晨練正從不遠處經過。

「哇,是張子房耶!」

守門的士兵和百將,頓時化身迷弟狀態。

…………

晨練過後,劉邦開始了每天最喜歡的一個環節。

宴客。

準確的說,是招待前來投奔他的門客吃飯。

這,從前曾經是他的最高理想!

作為一名仗劍遊俠,他最理想的生活,就是投奔信陵君門下做一名食客,每天和信陵君一起喝酒吃肉,唱歌跳舞,舞劍角抵,累了醉了,就共居一室,抵足而眠。

睡醒之後,就暢談天下大勢,品評古來英雄。

在閒暇的時候,順便做一點利國利民,讓人拍手稱贊的大事,好讓自己和信陵君一起,名垂青史,萬年不朽!

隻可惜,信陵君不在了,而他,也從一名仗劍遊俠,變成了招待仗劍遊俠的主人……

人生,還真是際遇無常啊!

劉邦略微嘆息了一口,換上一副笑臉走入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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