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四章 和親使(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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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玲將菜刀一丟,蹲在地上大哭起來「那可如何是好,我煙兒豈不是要償命,殺頭都是輕的,還不得判個淩遲,陸君銘你快帶煙兒逃走吧!。」

暮征也說要帶暮煙逃走,逃去南雍地界,便不再受北偃律法約束。

陸君銘緩緩道「柱子,將大門關了,沒我允許,不許開門。你叫上池解去義城,考察那縣令的官跡,羅列他的罪狀,以備用。」

小柱子和池解去了義城,陸君銘又去找曹璋和周良生,讓他們書寫請願書,然後盡量請村民簽字按手印。

天沒黑,州府的官差也就到了淺水鎮。

縱使陸君銘是伯爺,也無權乾涉官府辦案,不過他將暮家那幾個人也都供作嫌犯,官差將他們和暮煙一起帶去了縣衙。

看著暮煙被官差帶走,陸君銘叮囑道「煙兒不要怕,到了堂上如實招認就好,我會想辦法救你出來。」

暮煙不知道他有什麼辦法,但是她相信他說的話。

縣衙的公堂上,那肥豬的屍首就停在一邊,他臉上被暮煙砸的碗印還在。

暮豐嚇得尿了褲子,秀英嚇得渾身哆嗦,暮澤年算好的,連聲叩頭叫冤。

上座是州官大人,一拍驚堂木問道「暮煙,可是你殺了縣令?」

暮煙道「是」。

「說說是怎樣殺的。」

「我用他頭上的金簪,紮破了他的頸動脈,他是失血而亡。」

一聽嫌犯供認不諱,且凶器和作案手法都對得上,州官頓時鬆了一口氣,凶手落案,他可以順利交差了。

此時公堂外人聲騷動,有百姓陸續趕來堂口,池解手裡舉著一份印滿手印的萬民書喊道「大人,這狗官在位時貪贓枉法,無惡不作,鑄就冤案數起,在這上麵按了手印的,都是因不肯行賄而身負冤屈之人。」

大堂外,喊冤之聲四起,堂上一時無法審理,隻得先將案犯押入牢中。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大堂外又來了無數百姓,以曹璋為首,都是陳鍾村和淺水鎮上的人,也簽了萬民表,述說暮煙在荒年的功績。

曹璋手舉萬民書跪在堂下「大人,大災之年,暮姑娘舍盡家財,又千裡迢迢去南方買糧,救了無數人命,她的功勞可比縣太爺都大!」

眾百姓紛紛附和,將堂口擠得水泄不通。

州官命人將兩份萬民書都拿上來,尤其是那份叫冤的,將苦主一一叫上來問詢,又問縣衙的師爺是不是如此,師爺嚇得跪在地上,將一切都推給了死人。

大大小小幾十樁冤案,累積起來,足夠將那縣令罷官下獄。可即便是那縣令該死,暮煙也沒有執法權,人終究是死在她手裡。

問了身邊的刑名師爺,師爺說「事關朝廷命官,須報京城定奪,由刑部派人定案。」

次日再次提審,暮煙對殺死縣令一事還是供認不諱,不過她當堂指認暮澤年及暮豐秀英合謀毒死梁氏。

他們的那點膽量和心思,哪裡禁得住一審,暮豐最慫,一嚇唬就招了。是秀英找來的藥,是暮澤年給梁氏下在了藥裡,讓她喝了,第二天就再也沒有醒過來。

暮澤年的罵聲和秀英沒有血色的臉色,都說明了問題。常年審案的州官,一看心裡就有了數,都無需開棺驗屍,就定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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