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判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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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光二年七月初四,長安逐漸進入多雨的季節,烏雲遮天,暴雨連綿,有時連續五天都見不到太陽,農夫們收粟種菽忙活了一個多月,現在終於能好好休息。

他們穿著蓑衣在裡內閒逛,尋覓與自己關係好的鄉鄰,登門閒聊,近幾日多半是最近震動整個茂陵鄉的案中案--猛弒父牽扯出某位什典之子開設賭場。

當然,其中自然少不了提及到破案的關鍵人物--新任茂陵亭亭長諶洛的名字。

有人說新亭長打擊罪犯力度足夠,肯定平易近人;亦有人說新亭長來了不到半個月就拿下了十個人,其凶狠手段,不亞於上任茂陵尉。

不論如何評價,百姓們殊不知諶洛這兩天一直在茂陵亭與縣城之間來回折騰,累的頭發都快禿了。

三天前,諶洛與怐正押著九名罪犯以及瀆職裡吏浩浩盪盪進入縣城,百姓們既惶恐避讓,又好奇的跟在這群人身後,企圖打聽這些人究竟犯了何罪?

茂陵作為帝陵,治安本就森嚴,尤其是上上任茂陵尉張湯的到來,本地犯罪分子更是被打擊的沒有生存空間。

盡管張湯已經被調去長安擔任丞相史,但此地百姓一回憶起那位掌管捕盜官吏的過往,都忍不住打寒顫,根本不敢有犯罪的想法。槐裡縣治下已經很久沒有發生這種牽扯將近十人的大案了!

槐裡縣城縣獄內,獄掾孟嘉連續三日不曾合眼,隻為把這群罪犯早日審訊完成,方便充當今歲槐裡縣的「業績」。

上計八月要接受長安考察,說不著急是不可能的。

雖猛已經認罪,但因殺人案牽扯到博戲罪,審訊過程變得較為困難,但在孟嘉多年的審訊經驗下,參與聚眾賭博的賊子紛紛敗下陣,尤其是看到關鍵證物後,那些抵死不認的也隻能伏首請罪,高呼饒命,主動交代案發經過。

其中,除殺人的猛之外,當屬什典之子「康」的罪行最為惡劣。

據獄吏查證,這個「康」仗著父親是什典,平日裡在裡中橫行霸道,欺壓老實人。

有戶在自家壘牆,他半夜領著幾個遊手好閒的紈絝去人家門口給人推倒;有戶輪到用牛耕地了,他讓人去弄著草藥給牛餵下,結果耕牛三四天上吐下瀉,無法下地;有人娶了漂亮妻子,他又經常領著人去堵人家大門,也不進去,站在門外用語言調戲……

這些並不算太嚴重的犯罪,被捉最多也就挨頓笞刑,最嚴重的是他犯了博戲罪,領人開設賭場。

據參與賭博眾人交代,「康」每逢閒暇之餘,便會暗中通知賭徒進行博戲,要麼在什典家中,要麼在夜深人靜的臨江裡的耕田之中,反正隻要提前準備,誰也發現不了。

如果賭博期間沒錢了,「康」還會借錢給人賭,不過會索要一些額外錢財當做報酬,若無錢償還,便會令賭徒以家中妻女抵債……每到農作物收獲時節,這種行徑更是變本加厲,以至於很多老實人陷入其中,妻離子散、家破人亡。

據不完全統計,這些年來,因參與「康」賭博破產自殺的人,不下五人。

獄掾孟嘉將審訊結果看完的那一刻,直接沉默了,呆在屋裡整整一天一夜沒有吃東西,出來之後頭上多了些許白發。

「槐裡縣茂陵鄉臨江裡什典之子『康』,開設賭場、迫人死亡、欺壓鄰裡……」

按照孟嘉的說法,這人不僅犯了「殺人罪」,還有「累罪」、「教唆犯罪」等,數罪並罰,再三考慮之後,最終判決文書上獎勵了五刑之一的磔刑。

諶洛站在一旁,回憶著讀過的文獻,很快就鎖定了這種刑罰的行刑方式,不由得拍手稱快。

磔一般在祭祀的時候用在牲畜身上,很少用在人身上,這種刑罰比車裂還要折磨人。

諶洛默默吟誦:「磔,刳雞月匈、腹而張之,令其乾枯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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