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拯救小男孩(1 / 2)
2013年4月28,農歷三月十九。
星期天,上午7點多。
18歲的陳宇,獨自打車來到後海旁邊的火德真君廟。
他不是來遊玩,也不是為了燒香。
今天是38歲的自己之前發給他的那條短信裡,寫的那個8歲小男孩的死亡之日。
38歲的自己在那條短信裡,寫了那個小男孩的姓名、年齡,卻沒有配一張圖片。
這大大增加了他尋找那個小男孩的難度。
好在那條短信裡,提到那小男孩溺水的地點,在火德真君廟不遠處的後海邊。
要不然後海那麼大,他一時半會兒還真不好找。
可即便如此,他今天尋找的難度還是不小。
不僅因為他沒有那小男孩的照片,僅僅知道那小男孩8歲,名叫許天星,2013年4月28日隨表姐來到火德真君廟遊玩,從火德真君廟出來後,來到後海邊,不慎失足落水,死亡時間上午11點22分。
就這麼點信息。
而今天是星期天,來火德真君廟的人不少,後海邊的人也不少,要在這茫茫人海中,找到那個不知真相的8歲小男孩,容易嗎?
不容易!
所以陳宇今天來得很早,打算盯住每一個進出火德真君廟的人,特別是一個女子帶著一個8歲左右小男孩的組合。
為了讓自己顯得自然一點,不那麼紮眼,他特意提前買了一隻單反相機。
一大早就來到火德真君廟的大門前,一會兒拍拍花草樹木,一會兒拍幾張樹梢上的小鳥。
偶爾看見有人經過,他會瞥一眼,如果是沒有帶小孩的,或者所帶小孩明顯不像8歲的孩子,他的目光就會很自然地收回。
如果看見疑似目標,他就多看幾眼。
時間一點點流逝。
大致符合特征的女/孩組合,他先後發現兩對。
其中一對女/孩組合中的女子,大約三十來歲,男孩看著像五六歲,但也許是長得慢,也有可能是八歲的孩子。
另一對女/孩組合中的女子,約莫十七八歲的樣子,男孩目測約莫十一二歲,但也有可能從小就營養好,所以長得快也有可能。
這時陳宇觀察兩個多小時的收獲。
直覺告訴他,那兩個女/孩組合,都不太像想他要找的目標。
已經上午9點多了,距離那小男孩溺亡的時間越來越近,他心裡不由漸漸焦急。
那畢竟是一條人命,就算不看在那小男孩的特殊身份上,他陳宇在明知道有這麼一個小孩要在某時某地溺亡,他也做不到無動於衷。
怎麼辦?
現在就去後海旁邊盯著嗎?
報警?
不能報警!
現在還沒有人落水,我報警就屬於報假警。
告訴別人——我知道有那麼一個小男孩將要淹死在那兒?
誰信?
再嗶嗶,精神病院會給他安排一張病床。
他原以為自己今天隻要來得早一點,一直守在這火德真君廟的大門前,肯定漏不掉那對女/孩組合。
現在看來,僅憑自己一個人盯著,還是冒險了點。
也許自己真的盯漏了。
哪怕他今天一直在仔細盯著,感覺自己沒有漏過任何一個進廟的人,但因為到現在還沒有發現非常像的目標,他心裡還是不免懷疑自己是不是看漏了。
就在他心裡越來越焦急,忍不住想離開這裡,去後海那邊守株待兔的時候,他眼角的餘光忽然瞥見一道火紅色的倩影。
他的目光被吸引過去。
那是一名身穿火紅色長裙的姑娘,個頭不高不矮,勝在膚色很白,白得像瓷一般,似乎還有點泛光。
這姑娘目測十七八歲的樣子,打扮得青春洋溢,鵝蛋臉,略帶嬰兒肥,一雙眸子很靈動。
一身紅裙,似乎給她增添了一份熱情似火的氣質。
她的腳步輕快,興致勃勃地牽著一個小男孩往這邊走來,邊走邊催促,「天星,你快點兒!咱們趕緊進去上香給外婆祈福,然後咱們就去後海看烏龜好不好?」
小男孩穿著一身小巧的灰色條紋小西裝,腳上穿著一雙棕色皮鞋,剪著一個三七分的發型,看著像個小大人。
聞言,他仰臉望向牽著他手的姑娘,「姐,後海邊真的有小烏龜嗎?為什麼我以前來後海的時候,都沒看見過有小烏龜呀?」
女子撇嘴,「那你以前來過這座廟嗎?」
小男孩搖頭。
女子語氣輕快,「那你以前來後海的時候,肯定沒有來過這附近,對不對?」
小男孩不明白她為什麼說這些,但還是順著她的話,點點頭,嗯了聲。
女子:「所以呀,你以前來後海的時候,都沒看見小烏龜,但這裡不一樣!」
小男孩又仰臉望她,「哪兒不一樣啊?」
女子:「因為這裡有廟,有些人來這廟裡拜過之後,就會出來買點小烏龜什麼的,往旁邊的後海裡放生,放生你懂不懂?」
小男孩眨了眨眼,「姐,是放小烏龜生路的意思嗎?」
女子:「對!就是這個意思,但烏龜傻,有些被放生的小烏龜,明明都被放進後海了,卻還逗留在岸邊,不遊走,等下姐就帶你去找找看,好不好?」
「哦,這樣啊,那好啊!」
……
女子牽著小男孩的身影已經消失在火德真君廟的廟門裡。
剛剛聽見他們說話,特意不動聲色跟著他們走了一段的陳宇,這才停下腳步,沒有繼續跟上去。
天星?
他剛剛聽見那紅裙女子喊那小男孩「天星」。
而那小男孩也喊那紅裙女子「姐」,看那小男孩的樣子,確實像是八歲左右的孩子。
應該就是他們沒錯了!
陳宇心裡鬆了口氣。
總算是盯到目標了。
聽那紅裙女子剛剛話裡的意思,一會兒他們燒完香出來,她就要帶小男孩去後海水邊看小烏龜。
所以,這小男孩就是這麼失足落水的?
他心裡暗暗搖頭。
這城裡長大的姑娘,就是不一樣。
他從小在陳家壩長大,他們村附近就有河,也有好幾個魚塘,稍遠一點,就是新安江。
但他從小就被家裡告戒不許去水邊玩,除非有家裡大人帶著,要不然去一次,回家就要吃一頓竹筍炒肉。
反正他們村有的是竹子,老媽掰一截細細的竹條,就會一邊罵一邊往他屁股上抽,一定要抽到他哭著喊著保證再也不去河邊玩,才會在爺爺、奶奶的勸阻下,停手。
其實,不止是他。
他們村的小孩,小時候但凡去水邊玩耍的,被大人看見了,都要挨揍。
如果被哥哥、姐姐帶去水邊玩,那就連哥哥、姐姐一起揍。
哪像剛剛那個紅裙姑娘,竟然還主動要帶弟弟去水邊玩?
是小時候沒因為這事被家裡人打過吧?
心情放鬆下來的陳宇,開始扮演一個攝影愛好者,對著周圍這裡拍拍,那裡拍拍。
大約半個小時後。
他目光就瞥那道火紅色倩影,算了!這麼蠢的姑娘,還是寫火紅色的身影吧!
他瞥見那姑娘牽著小男孩快步從廟門出來。
陳宇笑了笑,為了擺脫自己尾隨跟蹤的嫌疑,他轉身就大步往後海那邊走去。
隻要我一直走在他們前麵,就不算跟蹤!
當然,為了避免把他們跟丟,他不時也會停下腳步,似乎在打量周圍的景色,看看哪兒適合再拍一張。
多數時候,他也就看看而已。
主要是用眼角餘光瞥一下那對女/孩組合。
確保他們還在他的視線範圍內。
就這樣,陳宇先他們一步來到後海邊,水邊有護欄,他停下腳步,開始拍攝水景,不時再瞥一眼那兩人。
就這樣,他有時候走得快,將他們遠遠拋在身後,有時候走的慢,隨他們遠遠超過他。
反正一直確保他們在他的一眼能看見的距離內。
時間一點點接近11點。
這期間,他看見那紅裙女孩果然帶著那個小男孩在水邊,將腦袋伸出水邊的護欄,去尋找水邊的小烏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