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對賭協議(2 / 2)
話都已經說到這個份上了,以黎夏的性子不可能再退縮!
於是她眯著眼睛道:「既然你上著趕著給我送錢,我不可能不要!」
「既然這樣,那我就擬合同了!」
陸星火說著,重新回到飯桌上,利用林斌的筆記本電腦開始擬一份對賭合同:
陸星火和黎夏二人一人出資三百萬,共同成立一家互聯網公司用來運營飛鴿傳書。
不過由於飛鴿傳書是陸星火研發的,所以陸星火占公司51%的股份。
剩下的內容就是剛才說的那樣。
公司的注冊資金是六百萬,如果2000年的時候公司的估值沒有超過一千八百萬;
2001年的時候公司的估值沒有超過五千四百萬;
2002年的時候公司的估值沒有超過一億六千兩百萬;
2003年的時候公司的估值沒有超過四億八千六百萬;
2004年的時候公司的估值沒有超過五十億,那麼公司就直接歸黎夏所有。
反之,公司將是陸星火的。
……
就在陸星火和黎夏共同對著合同商量細節的時候,陸星火突然收到了一連串的係統提示:
【知名度+2】
【知名度+2】
【知名度+2】
……
係統足足刷屏了132條才慢慢停了下來,一波便帶給陸星火264點知名度!
關鍵這還沒到上限,意味著同一件事陸星火的知名度還能上漲一部分!
「這……」
陸星火當時就愣住了,不過他稍作思考,馬上便反應過來:「這應該是我奧數競賽的考試成績出來了吧?」
……
「你發什麼呆呢?」
黎夏見陸星火突然走神了,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不滿的道:「你專心一點好不好!」
「抱歉。」
陸星火這才回過神來,不過他現在心思已經完全不在合同上了。
於是陸星火便對黎夏接著道:「合同就這樣吧,畢竟輸的人什麼都得不到,剩下的細節沒必要扣的那麼緊。
一會我們把合同打印三份,去公證過後我就把錢轉給你,成立公司的事情就交給你了。」
「好!」
黎夏一想也是,便把筆記本電腦合上交給林斌吩咐道:「去酒店借一下打印機打印出來。」
「哦,好。」
林斌苦著臉抱著自己的電腦離開了包間。
……
公證處周末一般是不上班的。
但是天知道黎夏是找誰幫忙說的話,今天西京公證處的楊主任特地給陸星火他們開綠燈,親自上班為陸星火他們二人的合同做公證!
楊主任看完陸星火和黎夏的合同之後,雖然臉上盡是驚訝的樣子。
但卻沒有多問什麼,隻是公事公辦的幫他們做了公證協議。
自此,合同便有了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