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弓鑽取火、接敵(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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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奇兩人的行進速度很快,尤其是在天空有小金警戒,地麵有小可愛和小黑守護的情況下,第一天就走了奔之前一天半時間所走的路程。

奔是丁奇收的第一個小弟,也救了他幾次,對他觀感不錯。除了某些時候奔有些迷糊之外,其他時間他還是相當機敏。本身身體素質不錯,能有奔這個名字,就是一個很好的說明。不過他的身體條件和丁奇比起來卻是差得很遠,就像一個普通人和閃電博爾特之間的差距。

因此丁奇想著重對他進行鍛煉,故在行進過程中故意加快速度,讓他以比平時快兩成的速度朝前跑,掉隊就挨訓。不是將他扔到池塘裡,就是扔進螞蟻窩,甚至拴兩隻毒蛛在他身體後麵,隻有不停地跑毒蛛才不會咬到他,可隻要他停下來,毒蛛就會瞬間撲到他身體上咬一口,讓他痛不欲生。

這一天下來奔已經感受不到自己的雙腳存在,硬是挪著到達宿營地。

剛進入丁奇指守的宿營地時,奔就撲倒在地,趴在那裡呼哧呼哧直喘氣。可還沒等他多喘兩口氣呢,丁奇就一腳踹到他屁股上。

「去,撿木柴生火烤肉!」

對於說一不二的丁奇,奔已經領教過他的恐怖。如果不照著他說的來做,那麼今天晚上極有可能會和一條剛才碰到的蟒蛇做伴,這可是他親身體會過的。

今天中午路過一條三十幾米寬的池塘時,又餓又累的奔稍微反應慢了一點,想墨跡一會得到更多的休息機會,卻冷不丁地被丁奇攔月要抱起給扔進塘裡。不過這倒不是重要的,如果僅僅是這樣他還可以利用水的浮力稍稍休息一下。

可是這條池塘裡長滿了一拃長的螞蟥,那密密麻麻的樣子都讓人感覺特別恐怖,更別說爬到身上了。他剛才可是看到一頭不小心掉進河裡的羚羊被一擁而上的螞蟥吸成了肉乾,身上還布滿了小拇指粗細的窟窿,最後徹底被河水吞噬。

看著周圍的大螞蝗搖擺著肥胖的身體遊向自己,奔整個頭皮都炸了起來,瘋狂地半遊半跑起來,將身體裡每一分力氣都集中在自己的四肢上。剛才還酸軟無力的雙腿迸發出驚人的力量,手腳並用,竟然達到丁奇躲避那條大黑魚的速度,沖出池塘,而他身上居然奇跡般地沒有一條螞蝗。

生死之間有大恐怖,生死之間也有偉力生!

生死之間爆發出來的力量,深度挖掘出奔自身的極限力量,讓他在看似不可能的情況下完成目標。

而這是丁奇在深刻認識奔身體極限基礎之上做到的,如若不然,就有可能將奔玩廢了。

奔再不願意也趕緊撐起身體,去周圍撿拾一起枯樹枝回來。可就在他拿出兩根木棍,用石刀將其中一根削平準備鑽木取火的時候,丁奇也提著兩隻兔子和一鍋清水回來,而奔跑了一天的小可愛它們三個則早在一邊撕食丁奇在半路上獵到的三隻野雞。

看到吃的,奔也興奮起來,準備搓動木棍,趕緊將火生起來,可丁奇卻阻止他,問他一個問題。

「奔,你每次生火,大概

需要多久?」

奔看了看手中的木棍,有些扌莫不準地說道:

「大概需要兩頓飯的時間吧!」

丁奇點點頭,回想那食人部落的人在森林裡鑽木取火花費的時間,對奔能在兩頓飯也就是一個小時的時間裡生著火表示贊賞。不過他決定給奔施加一些壓力:

「那你還能將這個生火的時間再減少一半嗎?」

奔搖了搖頭,表示做不到。

「那好,我們來打個賭,咱們倆一起來生火,看誰先在一頓飯的時間裡生著火,那麼輸的人今天晚上沒有飯吃,可以嗎?」

盡管覺得丁奇是一個神人,總是能夠做出不可思議的事情。但自認生火時間已經在原來鹿部落裡數一數二的奔卻不認為丁奇會超過自己,故很爽快地點頭同意了,甚至希望能看到丁奇輸了不能吃肉的吃癟樣子,想想都讓人興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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