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1 / 2)
一九八二年二月二日,有一輛聯合郵包服務公司的卡車駛進她的車道。她並沒有郵購什麼東西,感到惑然不解。她簽過收條,看郵包上的地址:「依阿華,溫特塞特,
2,50273」寄信人地址是西雅圖一家律師事務所。
郵包包得很整齊,並加了額外保險。她把它放在廚房桌子上,小心地打開。裡麵有三個盒子,安全地包在泡沫塑料之中。一隻盒子頂端用膠條粘著一個厚信封,另一個盒子上有一封公文信,收信人是她,寄信人是一家法律事務所。
一九八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弗朗西絲卡·約翰遜女士
依阿華·溫特塞特
親愛的約翰遜女士:
我們是一位最近去世的羅伯特·金凱先生的財產代理人……
弗朗西絲卡把信放在桌上。外麵風雪掃過冬天的原野,她眼望著它掃過殘梗,帶走玉米殼堆在柵欄的角落裡。她再讀一遍那幾行字:
我們是一位最近去世的羅伯特·金凱先生的財產代理人……
哦,羅伯特,羅伯特,……別……她輕聲說著,低下了頭。
一小時之後她才能繼續讀下去。那直接了當的法律語言,那準確的用詞使她憤怒。
我們是……代理人
一個律師執行一個委托人的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