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第 48 章(1 / 2)
當侍女說出此話後,氣氛瞬間變得有些凝固。
楚韶的表情並沒有什麼變化,隻是聽說沈雙雙是奉昭陽長公主之命而來,麵上略顯驚訝。
隨後她微笑著問:「沈雙雙……是誰?」
蕭瑾咳了一聲,未曾作答。
畢竟她總不可能說,沈雙雙是蕭霜心中欽定的側妃吧。
張管事站在一旁,都開始替蕭瑾感到尷尬了。
兵部尚書之女沈雙雙,那是京城裡出了名的女中豪傑,幾乎是無人不知、無人不曉。
此女憑借著一身武藝,還有極其慕強的心理,硬是待字閨中待到了今日,也未曾看上過京城哪位俊俏的世家子弟。
就是這樣一位女子,少時卻和王爺有過一段緣分。
當自家王爺曠國子監的課曠到極致,連國子監的師傅都拿他無可奈何。
於是王爺乾脆也不讀聖賢書了,直接跑去練兵場習武。
恰巧,沈大小姐正在練兵場裡擺弄刀槍。
這位大小姐當時扮的是男裝,目的則是為了打遍練兵場所有和她年齡相仿的衛兵。
而向來很拽的王爺,怎可能容許京城有人比自己更拽。
加上王爺以為沈雙雙是名男子,於是……毫不留情地把對方痛打了一頓。
所以說,緣分實在是妙不可言。
昨天在王府裡,蕭瑾已經問過老張此事,故而這些事情她也都知道。
不過蕭瑾實在想不明白,原主隻是小時候把沈雙雙痛打了一頓,到了昭陽長公主嘴裡,怎麼就成了「仰慕已久」。
這種關係怎麼看都該是仇人見麵,分外眼紅吧。
隻是原主造的孽,歸根結底跟她也沒什麼關係。
考慮到這一點,蕭瑾看著楚韶嘴角的微笑,麵不紅心不跳地說:「本王少時曾與此人友好切磋過,所以想來她大抵和本王有仇吧。」
張管事劇烈地咳嗽了一聲。
緊接著引來蕭瑾的一記冷眼,他根本收不住,咳得越發凶了。
楚韶笑了笑,若有所思道:「竟是有仇……原來如此,難怪昭陽殿下要派此人來見王爺。」
蕭瑾微微皺眉。
雖然她知道昨晚楚韶解決掉了王管事,也聽說了皇子府遇刺的傳聞。
但她不明白,即便沈雙雙和自己「有仇」,又跟蕭霜有什麼關係?
楚韶瞧見蕭瑾皺起的眉,於是屏退閒雜人等,將昨夜所見之事說了出來。
隻是省略了她殺人的部分,美其名曰:妾身隻是去皇子府上看看。
當然沒人會信。
除了不知道關於昭陽長公主的部分之外,剩下的事情,蕭瑾其實一清二楚。
畢竟預料到楚韶會對四皇子下手後,她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抽調了原主從前養的那一批守備軍,讓他們從暗中給楚韶善後、作些掩護。
故而昨夜楚韶撤回王府的行蹤,蕭瑾其實了然於心。
並且還吩咐守備軍,順帶替對方引開了幾名追查的高手。
老張說,王府守備軍都是聽命於她的心腹,背景絕對乾淨。
所以她才敢動用這股勢力。
之後蕭瑾旁敲側擊地詢問了這些守備軍一些瑣事。
她發現當原主不在時,這些守備軍盡數聽從另一人的差遣。而那人正是原主最為信任的心腹。
不過那人如今正在隨軍打仗,並不在京城內。
意識到原主手裡還捏了張王牌,於是蕭瑾昨夜讓守備軍修書一封,傳到了另一邊去。
估扌莫著再過一兩日,便能夠收到回信。屆時她動用原主的勢力查案,想必疑團應該會明朗許多。
隻是當務之急……
蕭瑾聽完了所有的話,最終點點頭,對楚韶說:「王妃先用早膳吧。」
畢竟天大的事情也大不過任務。
不做任務,隻有死路一條。
瞧見蕭瑾麵色平靜,楚韶不由得微微一愣。
她笑望著對方,更不想動筷了。
尋常人聽見這樣的消息,再怎麼總是會顯露出些許情緒波動的。
更何況蕭霜對蕭瑾寵愛有加,卻在背地裡與四皇子合謀。
然而聽了這些,蕭瑾毫無反應,甚至還讓她先吃飯。
「那麼王爺現在是打算見沈姑娘呢,還是不見?」
楚韶的唇邊揚起了笑容:「見的話,如果沈姑娘是昭陽長公主的眼線,情況恐怕就不太妙了。但若是不見,似乎又有些不近人情,顯得王爺不將沈尚書放在眼裡。」
其中的利害關係,蕭瑾都知道。
她抿了一口茶,態度很堅定:「等王妃吃完飯,再商議此事吧。」
楚韶雖然不知道蕭瑾為什麼執著於讓她吃飯,但她看著對方,依然笑出了聲,似乎頗為愉悅。
而後她拿起筷子,十分順從地開始吃飯。
待到楚韶吃完了,係統才發來賀電:「恭喜宿主!任務五已完成,係統將會為您發放48小時的獎勵。」
比起漫長的倒計時,這點兒獎勵屬實是杯水車薪。
蕭瑾微不可查地輕嘆了一聲。
這樣的形容落在楚韶眼裡,未免就有些疑惑了。
她已經聽蕭瑾的話吃完了早飯,為什麼對方還會嘆氣呢。
這時,楚韶臉上的笑容收斂了些許。
難道是因為沈雙雙麼?
是了,蕭瑾不是對她嘆息,是因為沈雙雙。
畢竟沈雙雙是個麻煩,蕭瑾不喜歡麻煩。
楚韶想明白這件事之後,唇邊重新彎起了柔和的笑,頗為善解人意地說:「如果王爺覺得難辦,妾身可以出麵替您解決這個麻煩。」
蕭瑾正在喝茶,聽到這話,直接嗆住了。
劇烈地咳嗽了幾聲,她才勉強順過氣,委婉地對楚韶說:「來者即是客,本王還是親自去見一見她吧。」
畢竟蕭瑾相信,如果讓楚韶「出麵解決」,那位沈姑娘怕是凶多吉少。
楚韶並沒有聽出其中的意味。
她的笑容十分溫柔,嘴角彎起的弧度卻淡了幾分。
蕭瑾因為沈雙雙而心煩,但卻不想讓她出麵解決。
楚韶不太明白其中的道理,隻知道蕭瑾拒絕了她的好意。
而且拒絕了兩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