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惡捕頭罪有應得(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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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捕頭被唬的一愣一愣的,竟一時間忘了反駁。

趙程看著堂下鴉雀無聲的二人,有些無奈。

無論信與不信,就單沈安所提的索賄一事,便是這位青天大老爺最為厭惡之事。

但依照大梁律法,此時,敲響喊冤鼓的沈安才是原告,而現在跪在地上的李捕頭是被告。

所謂的審問,便是二者在公堂之上各抒己見,要麼找出證據來斷定對方有罪。

要麼,就要用盡一切手段來證明自己無罪。

國法如此,更何況這是天子腳下,身為府尹的趙程行事本就需要小心謹慎,對於國法更是不敢觸碰分毫。

當下,趙程將目光轉向了李捕頭,問道:「李立虎,你可有證據證明自己無罪?」

驚堂木重重拍下,可是這一次,喊冤的,卻變成了李捕頭。

「冤枉啊大人,小的冤枉啊!這小子血口噴人!」

李立虎不斷叩首,額頭撞到地上,砰砰作響,也顧不得腦袋上原本的傷痛處了,豆大的汗滴如雨水般落地。

他沒有想到,隻是簡單的一問一答,居然把自己陷入了如此危險的地步,甚至就連本應該是自己人的府尹大人,此刻卻像是偏袒沈安一般。

這是什麼險惡的世道?

「大人,冤枉啊!小人押送林清兒回來的途中,被此人撞倒。」

「大人您看,小人的額頭之上還有道疤,就是這人造成的!」

李捕頭一邊說著,一邊把自己的額頭顯露出來給趙程觀看,果然露出一大片紫青的傷疤。

可是沈安卻反駁道:「既然是我造成的,那為何你我二人額頭上的傷疤形狀不同?」

「明明就是你索賄我不成,自己為了掩蓋骯髒行徑造成的,現在還想要倒打一耙,真是我大梁之恥辱!」

「而且……」

沈安伸出手來,裸露出自己被李捕頭曾經抓住的手腕,其上赫然有一圈明顯深紅色的勒痕。

「大人您看,這就是他當街攔住我的證據!」

這般顛倒黑白的功力,沈安幾乎是信手拈來一般就輕易說了出來,駁的李捕頭鴉雀無聲,隻能呆呆的立在當場,眼神呆滯不說,嘴巴更是張的老大。

他是擔心沈安逃走才抓住他的手腕,如今卻成了自己當街索賄的證據!

如此情景,李捕頭欲哭無淚,仿佛溺水之人抓住救命稻草一般,大聲說道:「大人,隨我一道的那些捕快們可以作證,我沒有索賄!」

此言一出,眾人可以清晰的看見趙程的臉色很明顯的變換了一下,略顯難看。

難不成是「索賄」二子刺激了他的神經。

自家大人居然如此厭惡受賄?

可為什麼自己不知道?

正當李捕頭愣住的時候,沈安搖頭曬笑一聲:「依大梁律法,官府衙役或家丁不得作為人證,以免官官相護。」

「李捕頭,看樣子您這捕頭的職位,當的不夠格啊!就連大梁律法都沒有記全,難道還要讓我告趙大人識人不明、用人不賢嗎?」

李捕頭頓時懵了,將頭轉向捕快們的方向。

一時間,隨著李捕頭目光注視到的各個捕快,紛紛低下頭來,不敢與他對視。

他們也沒有想到,這小子居然會這麼了解大梁律法。

而且之前他們還曾持刀將圍觀百姓全都趕走,導致現如今就連一個傾向於他們的人證都找不到。

悔不當初,悔不當初啊!

「李捕頭,你還是招了吧,畢竟,禍不及家人啊!」

沈安似是關心的勸解一句。

大梁律法素來以繁瑣與嚴苛著稱,光是有關官員貪汙一事便多達二百餘項。

似是他們這等不入流的衙役索賄,往往都是抄家流放,子女世代為奴。

刑不上大夫固然是條鐵律,但他們這些衙役卻連尋常的品階都算不上,當真是悲慘到了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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