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殺死他!(一)(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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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斯國的長槍槍頭下方有一個鈎子,長槍刺出,擊殺一名士兵,收回時再一勾,又會把另一名士兵勾拽下馬。沃斯的武器並不單一,除了長槍,還配置了近戰武器——環首刀。

這種刀輕便犀利,而且小巧易攜帶,劈砍時不易折斷,而且破甲功能奇佳。這環首刀的刀身具有一定的弧度,在馬匹疾馳的速度下即便劈砍,也不會因為沖擊力而震飛脫手,而刀砍入肉後也易於抽離。

兩支隊伍第一次對沖,大量的騎兵就紛紛落馬。痛苦的呼號響徹了山穀,山穀中回旋著血腥刺鼻的風,地上的黃沙已成為褐色的血泥。

騎兵倒下空出的地方,被後麵的大宣步兵立即填補,不讓沃斯的騎兵有更多的馳騁空間。

可是步兵對上騎兵,那是在用血肉之軀阻攔鐵蹄。瞬間,成片成片的士兵被踐踏於馬下。盡管大宣步兵及時變換隊形,依舊不能降低減員的速度。

洪亮看得心焦不已。這麼大的傷亡,眼看士氣就萎靡了!洪亮大喝一聲:「沖!」就提刀上馬。「將軍!」親衛們阻止不住,隻好驅馬緊隨。

沃斯今天率軍的是沃斯王第九子卓罕,也是沃斯最喜歡的兒子。因為這個兒子長得最像他,力氣最大,騎射也最好,被譽為嗚呼和斯阿喲虧巴特爾(不怕死的勇士)。

此時的卓罕正獰笑著一鈎子一個地往外勾挑著大宣的騎兵,挑起一個就甩出去,身邊的沃斯士兵就哄笑著揮舞著環首刀,比賽般地在大宣士兵落地前砍中脖子。

「看哪!這群軟綿綿的兩腳羊,竟然學著人家騎馬!你們有那本事嗎?我看是馬騎你們吧!啊哈哈哈……」卓罕口中張狂地笑著,手上仍舊不停地刺殺、勾挑。

身邊的沃斯騎兵也跟著起哄道:「你們以為我們像東倫人那麼無能嗎?你們這些這些可憐的兩腳羊,插上翅膀也裝不成我們草原的雄鷹!」

等到被殺的大宣士兵屍體掉落在地,沃斯的騎兵就勒緊韁繩,讓馬蹄高高揚起,重重跺下。一個個年輕的生命,在紛亂的馬蹄之下,踐踏成泥。

這樣輕蔑的語言,這樣殘忍的手段,隻與東倫士兵交過手,而從未對抗過沃斯人的大宣戰士再也忍不住發自心底的恐慌,陣型也開始淩亂起來。

「休聽蠻子胡言!老子殺沃斯人的時候,他們毛還沒長出來哪!」洪亮的咒罵伴隨長矛一起沖殺過來。

卓罕眉毛揚起,露出輕佻的笑容來:「掉了毛的獅子就該找個安靜的地方等死!胡子都白了的兩腳羊就該主動躺在主人的刀下!」說話間長槍直刺向洪亮的心髒!

「汝母婢也!」洪亮爆喝一聲,雙臂猛然一振,「哐!」長矛和長槍瞬間相擊。

洪亮雖說已過五十,可常年的征戰與從不懈怠的訓練,雙臂的力量奇大。卓罕年輕強壯,爆發力也不是普通人可比,就這一擊,不分伯仲。但是隻有洪亮自己心裡清楚,幸好隻是短暫的一擊,若是較力下去,自己必然不敵。還是老了呀。

卓罕沒想到眼前的老頭如此生猛,即便放在沃斯那也得稱上一聲「巴特爾」。馬上重視起來,長槍上下紛飛。對方金閃閃的虎頭披膊、金盔上紅艷艷的盔瓔,一看便知是宣國的將領,這要是將其斬殺,割下他的頭顱獻給父王……

如此想著,下手更狠。槍尖向上一挑,直刺向洪亮的下頜。洪亮雖然上了些年歲,可戰場經驗的積累卻豐富,隻微微錯開些馬身,與卓罕拉近些距離,

突然自戰馬左頸處抽出斬馬刀,右手穩抓長矛不改攻勢,左手的斬馬刀卻猛然向右斜斜一砍!

這一招是誰也想不到的!通常人都是分主手和副手的,也就是有一隻手是主力,而另一隻相對要弱一些,或是沒有主手那麼靈活。

可偏偏洪亮不是!洪亮年輕時是左撇子,因為受傷,很長時間吃不得力,因而改了右手,待傷好後,乾脆兩手都訓練,以至於兩手都可以當做主手。洪亮的這一刀,卓罕的頭和半個肩膀都飛出去!

「哇!殺啊!!」瞬間士氣大振,大宣士兵呼號著重振旗鼓。沃斯騎兵見到主將慘死,也急紅了眼,沃斯王的手段狠辣,他最寶貝的兒子死了,他們逃不掉責罰,拚了!!

但是沒有主將的軍隊,就很難凝聚起有效戰力,因而沃斯騎兵的士氣也開始消減。沃斯與大宣還從沒有正麵的相抗過。他們一直認為大宣與東倫都能打上這麼多年,應該不是很驍勇,更何況他們連騎兵都訓練不起來。

現在,洪亮一上來就斬殺了他們的主將,他們開始人心惶惶。在洪亮帶頭的沖擊之下,沃斯騎兵不得不退出穀口。

第一天的交戰,對方隻出三千騎兵,死不過千餘人,而洪亮損失近萬。若不是斬殺了對方主將,恐怕士氣就半絲不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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