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人間蒸發 第12章真的是慣偷(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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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東西可是重要證物,酒和肉吃了就吃了,圓珠筆可是能夠留存很久的。另外,上麵還有你家孩子的指紋,那就更好確認了。」

對於這個明顯不上心的男主人杜海,第五正也隻能用一個略顯合理的理由去勾起他的興趣。

「那行吧。」

一聽第五正這話,剛剛還看得津津有味的杜海立馬便轉過身來,開始查看小立櫃上麵的書本、文具。

可是剛剛查看了一下,這名男主人杜海立馬驚呼一聲:「不對。我明明記得這些東西都是裝在孩子舊書包裡麵的,難道舊書包被我老婆給扔了?」

此言一出,第五正心頭也是一震,這不是本小區之內的偷竊癖慣偷!

若是身處於同一個小區,偷酒偷肉也就算了,絕對不會偷那種標識性太強的東西!

這是一個來自於小區之外的慣偷,拿取書包的作用,也僅僅隻是為了更好的裝載偷來的酒肉。

如此一來,嫌疑人的圈定範圍就變成了L市所有犯有偷竊前科的社會閒散人員了。

對於這幫社會老頭條來說,你若是找不到確鑿的證據,想讓他們承認偷了幾百塊錢的財物,是萬萬不可能的。

案件的難度瞬間升級了,第五正的眉頭也漸漸緊鎖起來。

「第五正,怎麼樣,是在書包上發現什麼重要的線索了嗎?要不要查一查附近的監控,看看能不能找到背書包的人。」

第五正敏銳的發現了書包這個特殊符號,這本來是一件好事,李文興也覺得案情似乎有了一個可行的突破口,結果卻發現第五正的眉頭反倒皺了起來,這就讓他感到十分的奇怪了。

「犯罪嫌疑人是慣偷,善於避開附近的監控,這就導致想要在附近的監控之中找到他的難度直線上升了。

若是要擴大排查範圍的話,先不說能不能在較遠地方的監控裡麵發現這名慣偷,就算能夠找到,如此大範圍的排查,其耗時程度也是太過漫長。

另外,這種慣偷既然敢於拿一個非常顯然的證物,那麼就說明這款書包的樣式應該十分的普通。

按照那種老油條的個性,他都已經將酒肉吃了,書包可能也丟了,再想讓他認罪,他也有一萬種理由進行狡辯。

可以說,在沒有找到決定性線索之前,光憑一個背包是很難定罪的。」

對於李文興的樂觀情緒,第五正直接說出了自己心中的顧慮。

「我孩子的這個背包當時非常的暢銷,確實不是什麼稀奇貨。不過,這個背包我孩子用了很久了,總應該會留下一些獨特之處吧。」

男主人杜海附和了第五正的猜測,但很快就給出了他自己的一些看法。看得出來,深受慣偷所害的他應該十分想要抓住這個為禍他們小區的慣偷。

「結果證據,應包括被害人關於失竊的陳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關於竊得物品的供述,證人關於財物被盜的證言,有關部門關於財物被盜的證明。

也就是說,您上報的失竊物品必須與犯罪嫌疑人的贓物相匹配。

這個背包的特異點是什麼,您若是能夠描述出來,又或者是具有相關照片的佐證,這樣的證據才是切實有效的。

否則,按照那個慣偷的特性,一定會矢口否認這個帶有特殊標識的背包就是他自己的。

就算在背包上可能會帶有您兒子的指紋或毛發,但這樣的可能性也隻能建立在該慣偷不小心沒有擦除某枚指紋,又或者您兒子的某根頭發藏在了書包的某個隱秘角落。

對於這些建立在可能性上的有效證據,在案情的突破方向還沒有走向絕境之前,是不適宜去采取的。

換句話說,現在以背包為線索去查一個善於避開監控的慣偷,隻會讓查案的過程事倍功半。」

對於這些基礎性的東西,第五正是不想過多解釋的,但為了照顧被盜男主人杜海的情緒,他也隻能耐著性子解釋了一遍。

在一旁聽得有些一愣一愣的曾雅言,都有點不知道該說些什麼好了。

按照正常的辦案邏輯,就算背包之上留存指紋和毛發的可能性再低,他們也得義無反顧的往下查的。

可就是這種仿佛是康莊大道一般的途徑,第五正卻將它棄之不用,暫時列為下下策。

那麼第五正的腦袋之中,到底藏著怎麼樣的一個破案思路呢?

對於第五正的神仙操作也是有些看不懂的李文興,在瞟了一眼似懂非懂的男主人杜海之後,便開口詢問道:「你說不能撞運氣,那還有什麼更為有利的破案方式嗎?」

李文興的此番問話雖然有些責難的意味,但他僅僅隻是想要獲得一些參與感而已,不想像一旁的男主人杜海一樣,全程都是一頭霧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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