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我稟清淑氣,生而秀為士!(2 / 2)
結果就這?
見秦落衡不吭聲,閬有些急了。
「一枚!」
「最多就一枚了!」
「再多,我實在拿不出來了。」
「兄弟,你是學過字的,知道識字有多難。」
「而我其實壓根就不想學什麼識字寫字,在我看來,能記住名字這些就行了,但我父不讓,非要我學,我這從小舞刀弄槍的,哪裡會寫嘛,習字簡浪費了一大堆,字到現在也沒練會幾個。」
「你也知道習字簡多貴。」
「學室一個月也就提供十來份,那點哪裡夠用啊,但習文認字這東西,不練不寫又學不會。」
「兄弟幫幫忙。」
秦落衡有些哭笑不得。
他算是清楚閬說那麼多的心思了。
他前麵說自己父『上計』考核為『最』,然後升職調任內史,其實就是在扯虎皮拉大旗,想借此讓自己退步,以便達成這筆交換。
但閬終究是少年心性。
沉不住氣。
他見秦落衡久不吭聲,以為自己的心思被看穿了,又不敢貿然得罪秦落衡,就一股腦把自己的實情說了出來。
閬或許想不到。
秦落衡久居山林,壓根沒往這方麵想。
也就現在。
他才後知後覺。
秦落衡心中感嘆道:
『我稟清淑氣,生而秀為士。』
『我久未入世,卻是忘了,世事本就波詭雲譎,世間熙攘也多是為了利往,這也才是人世間最真實的樣子。』
『寵辱不驚,看庭前花開花落;去留無意,望天上雲卷雲舒。』
『我其實才是特例!』
他默默在心中給自己警醒。
嘴上卻道:
「這筆交易我做了。」
「不過要立券。」
別契券者,所以為信也!
在秦朝,進行買賣交易都要立券。
所謂的『契券』,其實就是一枚竹簡。
其邊緣有許多鋸齒,不同大小形狀的鋸齒標誌著不同信息。
在財貨兩清或者交易約定之後,商家要在券上寫下這次交易的契約,買賣雙方各持一半,若是日後錢財不對,或者交易出現問題,都可以拿它當做憑證去退換貨物,甚至打官司。
這契券是有法律效應的!
法定期間內,契券是不能丟失的。
若是券遺失,那就叫『亡券而害』,遺失者是要受處罰的。
見秦落衡答應,閬喜出望外。
他朝四周大喊道:「二三子,我請諸位做個見證,我將與秦落衡簽一份券契。」說完,閬跑到一旁,將一個瘦猴般的青年抓了過來,隨後對著秦落衡道:「他是奮,其父為市吏,管理城中市亭多年,由他執筆,史子應該也能安心。」
「若是史子不許,也可放學之後,我們當市吏的麵簽訂。」
「不用這麼復雜,就這麼簽吧。」秦落衡道。
他感受得到閬的誠意。
不過,他沒有想到,閬對這事這麼認真,不僅讓學室內其他史子作為見證,更讓在市亭耳濡目染多年的奮來執筆立券,這也不禁讓秦落衡高看了閬幾眼。
閬的確有小心思,但並沒有惡意。
而且
他確實也用不了這麼多習字簡。
等兩人的契券寫好之後,奮更是高聲朝四周讀了三遍,等秦落衡跟閬都無異議後,才準許兩人簽訂這份契券,隨後才將這份契券一折為二,分別交予了兩人。
直到這時。
秦落衡才切身體會到秦法的恐怖。
普天之下,百姓的衣食住行,皆在秦法之中!
秦法猶如羅網,無處不在。
密而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