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器物無罪,人有罪!(2 / 2)
「我就一時嘴快,我能有現在的地位,全都是靠外舅你,要不是外舅,我還在城外種地呢,我是什麼德行,外舅你是知道的,我就算有十個膽子,我也不敢害你啊。」
「外舅,你要相信我啊!」
閻樂有些急了。
對於自己這個外舅,他是發自骨子裡的怕。
掃了眼一臉驚恐的閻樂,趙高眼中閃過一抹不屑,漠然道:「若非對你知根知底,不然這種事,我是絕不可能去冒險的。」
「不過」
「陛下對你這墨很滿意。」
「還讓我來通知你,讓你去告知那位『工師』,他那製墨的工藝朝廷收了,還會在律法規定的賞賜下,特許加賞一級。」
聞言。
閻樂神色一怔。
「陛下嘉賞的是『工師』?」
「但這這墨寶不是我獻上去的嗎?而且哪有什麼工師啊,不是, 外舅這這」
趙高冷冷掃了閻樂一眼。
喝罵道:
「蠢貨!」
「工師是我說的。」
「這些年叫你勤讀律令, 你讀到狗肚子上了!」
「身為曹衙的工曹, 連《工律》的內容都不知道, 若非這些年我護著,你早就被罰作刑徒了。」
「還恬不知恥、自以為是!」
閻樂臉色燥紅,但也隻敢賠笑認錯。
趙高道:「《工律》有言:物勒工名,以考其誠,功有不當,必行其罪。」
「百工之事,全部都歸工師管轄。」
「工曹隻負責管理工師,並沒有僭越的職能。」
「我若說是你獻上的,嗬嗬,到時,你別說獲得獎賞,能繼續當工曹,已經算是法外開恩了。」
「甚至。」
「免不了受一頓責罰。」
「你想犯蠢,別把我牽扯進來。」
閻樂不知法,但他懂法。
大秦自商鞅變法以來,就以律令的形式,給社會各類人員劃分了籍貫,律令規定,什麼籍貫的人,就該做自己符合本籍貫的事。
在其位,謀其政。
士伍負責種田打仗,百工負責製造工具,商賈負責販賣有無,官吏隻需要管理好地方。
『《韓非子·外儲說》:利之所在民歸之,名之所彰士死之。是以功外於法而賞加焉,則上不信得所利於下;名外於法而譽加焉,則士勸名而不畜之於君。』
如果朝廷對不符法製的人給與賞賜,那不僅會樹立不良的風氣,還會嚴重破壞法製,更會讓各籍貫的人有非分之想,久而久之,大秦現有的秩序,也就亂套了。
在大秦。
隻講在其位謀其政。
無命書,敢為它事,獲罪!
趙高看向閻樂。
質問道:
「你方才說這墨不是來源工師?」
「那來自何處?」
閻樂低垂著頭,目光閃躲道:「前段時間關中大索,外市那邊出了不少事情,屋舍破損嚴重,我就前幾天,帶了幾個工匠去外市那邊修繕房屋,這墨就是那邊的市人獻上來了。」
「我看這墨不錯就就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