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0章 鬼薪於驪山!(求訂閱)(1 / 2)
史祿麵露凝色。
他遲疑了片刻,才出列道:
「回陛下。」
「秦落衡現為官大夫爵,已滿足減刑要求,他所受的刑罰有財產刑、身份刑、流刑、勞役刑、肉刑。」
「按律都當從輕處罰。」
「財產刑免去,即兩盾不再貲罰。」
「流刑,就是流放,把犯罪者發配到戰區或偏遠地區。」
「流刑自古以來都不算什麼重刑,大多是用於穩定地方,若是從輕處罰,當免『遷』,改『罰貲』,即罰一盾。」
史祿在提到流刑時很拘謹。
他為應付朝堂形式,是提前就做好了準備的。
流刑是當今陛下用的最多的刑罰。
大秦現有流放地三個。
一個是房陵,當年呂不韋、嫪毐的遺族,及前段時間才流放過去的末代趙王趙遷都是流放到了此地。
第二個為蜀地,呂不韋及門客都是被發配到的蜀地。
第三個為臨洮(tao),位於北疆的狄道,當年長安君成蟜叛亂之後,其黨羽竟皆被發配到了此地。
呂不韋、嫪毐、成蟜,都是陛下不喜之人,他心中略顯緊張,唯恐提到流刑時,讓陛下想起不好的事,但他也不敢刻意加快,就擔心適得其反,反倒讓陛下起疑。
好在是他多慮。
他繼續道:
「勞役刑,從輕至重,為候、司寇、隸臣隸妾、鬼薪白粲、城旦舂,若是從輕處罰,隻能由城旦舂,減至鬼薪白粲,即被罰入山打柴以供祭祀鬼神,或做土木工作等苦力。」
「肉刑有笞、黥、劓、斬趾。」
「從輕處罰,當從『黥』降為『笞』!」
「隻是身份刑,臣不敢妄言。」
「大秦身份刑,為奪爵、廢、收孥。」
「按律秦落衡刑罰當為『廢』,即爵位官職一律廢掉,而且當是一撤到底、永不敘用,若是從輕處罰,就變為了『奪爵』,即隻是免去爵位,但臣不知當不當免去其博士官職。」
「還請陛下裁定。」
嬴政漠然道:「自當一律免除。」
這時。
李斯出列道:
「臣認為當保留博士官職。」
「秦落衡情況特殊,他非是先授官再犯法,而是先觸法再被授予的爵位官職,情況不能一概而論,軍功爵製有其特殊性,秦落衡現已是大秦博士,也滿足了減刑條件。」
「他的情況不能按正常情況而定。」
「若是爵位官職竟皆奪掉,冀闕上張貼的告示,實在難以服眾,民眾不了解真相,也不清楚事實,稍被人蠱惑,便會認為是官府在刻意包庇,這並不利於當前人心穩定。」
「若是隻奪爵、不奪官職,那秦落衡便成了領著六百石年秩的刑徒,自古以來也沒出現這樣的情況,臣建議,秦落衡官職保留,但俸祿等一律奪掉,隻留一個虛職。」
「待其獲得軍功,或以其他方式恢復正身,官府再將其博士官職免去,到時,他恢復身份後依舊是普通黔首,並不會有任何不同,往後也可繼續按律法判處,不會再出現今日這種情況了。」
嬴政額首道:「那便依李斯所言,奪爵、奪秩、奪一切博士官職的利害,僅保留官職,待他恢復正身時,便是律法撥亂發正之時,秦律不當再出現這種異數。」
李斯麵露惶恐道:
「臣失察。」
「臣定下去嚴審律令條文,絕不讓此等情況再出現。」
「請陛下監督。」
嬴政看了李斯一眼,問道:「那秦落衡現在當如何判?」
李斯主動道:
「按史獄正所言,秦落衡的判罰應為『罰一盾,笞為鬼薪』,他以往無論是公士爵,還是現在的官大夫爵一律奪掉,史子籍也將一並廢掉,官府前麵賞賜的田宅,也要悉數收回。」
「眼下已過大祭之日,鹹陽的鬼薪大多已去驪山服苦役,臣建議秦落衡也如其他鬼薪一般,去驪山服苦役。」
「請陛下裁決。」
聞言。
嬴政眼露一抹異色。
驪山?
秦落衡這兜兜轉轉是又回去了。
嬴政看了一眼李斯,凝聲道:「諸卿可有意見?」
百官竟皆搖頭。
事到如今,他們那還有什麼意見?
李斯明顯是想快速結束議政,不然那也不會親自開口,他們若是再有意見,那不僅是要得罪李斯,更是會得罪整個廷尉府,廷尉府掌管天下律令,結果就在朝堂之上,被發現這麼大的漏洞。
這是嚴重的瀆職!
李斯估計滿心隻想退朝,回去翻查律令查漏補缺。
畢竟
他可是誌在丞相之位。
若是再出現這麼嚴重的問題,李斯別說當上丞相,廷尉之職恐怕都保不住。
見狀。
嬴政淡淡道:
「百官無異議,那就這樣了,廷尉府把秦落衡的案子,重新呈一份奏疏上來,便可讓秦落衡去驪山服苦役了。」
「陛下英明。」百官齊聲附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