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苛刻的條件(求收藏)(1 / 2)
歌手主要的收入來自商演和歌曲的版權。
中州對版權非常嚴格,一首歌曲隻要被其他人用於商業用途,都要上交版權費。
比如KTV,大型超市,小視頻背景音樂,其他歌手,用戶演唱等等……
賺歌曲版權費,才是歌手的收入來源之一。
所以,顧辰的第二個條件:要歌曲全版權,意味著這首歌,隻有經過他授權,別人才能使用,如果他不同意,別人就不能用,不然就是侵權。
而歌手則是在給他打工……
當然,如果按照第二個條件,歌手也能擁有歌曲一層的利潤。
相比於一些頂級作曲人、曲爹,顧辰的條件還是很好的。
因為他們基本上都開價五百萬以上,利潤九一分。
不過,幻蝶如今隻是一個剛冒頭的新作曲人,即便他有幾首歌曲成績都非常不錯,但敢提這種條件,還是有些異想天開。
顧辰會想不到這一點嗎?
當然不可能!
他提出這種要求,自然是經過深思熟慮的。
他之所以把條件提的如此苛刻,一方麵是他認為自己…或者說係統提供的歌曲值這個價。
另一方麵就是,想借李娜的口,將這個條件在娛樂圈傳播出去。
以後來找幻蝶邀歌的人可能會越來越多,而他也不可能給每個人都寫歌,這就需要一個門檻。
而顧辰就是想把這個門檻做的高高的,把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給擋下。
至於那剩下的百分之一,有點腦子的,應該都不會願意花幾百萬買一首新出道的作曲人的歌曲吧,
應該…不會吧!
空氣再次變得安靜,過了一會兒,李娜才皺眉開口。
「這個條件是不是太苛刻了……」
顧辰聳聳肩,「他說就這兩個要求,行就寫,不行就不寫…」
這次李娜沉默的時間有些長,顧辰一杯咖啡都要喝完了,這才聽到。
「可以,我們選第二的方案!」
顧辰點點頭,第二個方案聽起來確實是十分苛刻,但其實是雙方都很滿意的選擇。
雖然幻蝶寫了四首歌曲,首首都取得了不錯的成績,但他畢竟隻是一個出道沒幾個月的作曲人,以前從來沒聽說過。
李娜擔心他寫不出來好歌,花三百萬的風險太大,這次問顧辰,也是抱著死馬當活馬醫的。
所以選擇比較穩妥的第二種方案。
夏夢秋雖然沒有歌曲的版權,但好在也沒什麼損失,如果這歌真的火了,那對她這位新人歌手來說,也是好事。
但對顧辰來說,他堅信自己拿出來的歌會爆火!
所以他畢竟想保留歌曲的全版權。
他跟其他作曲人不一樣,其他作曲人選擇找一名歌手唱,是因為他們自己不會唱歌。
可顧辰會唱,就這樣把歌曲賣出去未免太虧了。
更別說這些歌曲都是消耗聲望值才能獲得的。
之所以願意答應李娜,也是考慮到,既然他準備把幻蝶這個馬甲穿好,那麼就必須要將兩種身份拆開。
身為作曲家的幻蝶,怎麼可能永遠隻給一個人寫歌?
久而久之,可能會有人懷疑。
於是顧辰便準備利用夏夢秋,借著她向外界傳遞一個消息。
他幻蝶是願意給人寫歌,但要求卻很高!
從而把幻蝶這個身份立住。
「好的,這件事我會跟幻蝶說的…」